Page 13 - 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第4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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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6年10月
动具有显著的作用。“两个规定”明确规定:对 原执行的地方性政府考核奖金、津补贴以及聘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 用制人员经费,继续由本级财政部门保障。
情况,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司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法人员或者办案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 (一)财、物省级统管还存在问题
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两个规定”出台后,党 2016年5月省财政、编办、法院、检察院、发
政机关和党政主要领导、人大、政协领导率先 改委、人社厅、市人行七单位联合下发了《云南
垂范,严格执行规定要求,各级法院按照中央 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法院检察院经费省
政法委和最高法院要求,如实建立登记制度, 级统管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改革期间,相
确保所有涉案监督留痕,所有过问案件将予登 关办法未作明确规定前,上划单位原执行的地
记,报告上级法院和政法委。执行一年多来, 方性政府考核奖金、合同制聘用人员经费,继
司法环境大为改观,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 续由当地财政部门安排拨付”。但由于省级一
判权得到更好的制度保障,效果明显。 级预算的具体操作措施不明确和过渡期由地
(四)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 方保障的经费规定难以把握,一些基层法院所
理体制改革 属地方财政本身收入有限,供养能力不足,加
此项改革是“四项”改革的重点,目的是通 之改革后,法院诉讼费及罚没款全额上缴省财
过人财物省级统管,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 政,基层法院普遍担忧原有的地方性政策不能
判权。具体由省级各部门主导,主要包括: 继续落实,包括由地方财政保障的其他办公、
一是机构编制实行全省统一管理。实行 办案和人员经费等均有可能出现困难,难以确
以省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为主,省高院协同管 保过渡期各项经费保障和人员收入不低于现
理的体制。目前,试点法院的机构编制管理权 有水平。因此,建议市人大加强对该文件落实
限已上收到省一级。改革后,机构设置、人员 的督促检查,同时各基层法院也将加强对文件
编制和领导职数由试点法院上报省高院审核 的学习,积极主动加强与省、市财政部门的协
后,报省委编办按程序审批,地方编制部门不 调。
再承担法院编制管理职责。 (二)辅助人员不足的问题
二是法院人员实行省级统一管理。改革 在入额法官数量缩减,案件大幅攀升的情
后,全省法院法官由省高院统一管理调配,实 况下,要顺利实行法官员额制改革,就要配足
行员额动态管理。法院及其工作部门、内设机 配齐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以帮助法官办理除审
构领导成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中 判以外的其他事务性工作,让法官集中精力专
基层法院院长由省级党委(党委组织部)管理, 司审理和裁判,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目前,
其他领导人员,省级党委可以委托市级党委管 两级法院普遍存在辅助人员不足的问题,包括
理。日常工作中,其他法官由本院党组管 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东川法院目前甚至没有
理。 一名合同制书记员和协警),从而无法按照司
三是经费、资产实行省级统一管理。全省 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配比审判辅助人员,组建
法院都作为省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经费、资 审判团队,办案压力较大。以昆明中院为例,
产由省级保障并管理,诉讼费、罚没收入上缴 截至目前省高院核定的昆明中院的法官员额
省国库。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昆明中院和西 为政法专项编制的39%,即145名,比现有法官
山、寻甸法院的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已执行 人数 196 名减少了 51 名。同时,按照司法责任
省级保障。同时,改革试点期间,中、基层法院 制改革组建审判团队的要求,昆明中院拟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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