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P. 14
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9年4月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关于提请审议废止《昆明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
管理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19年4月26日在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报告人:昆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文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废止《昆
明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组成人员认为,《条例》部
分内容与 2015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内容不符,且已不适应目前管理实际,故
同意废止该《条例》,并赞成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4月 23日,市人大法制委召开了第十一次法
制委员会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统一审议,同意废止该《条例》,并提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该
《条例》的决定(草案),建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当否,请予审议。
—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