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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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9年4月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关于提请审议废止《昆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19年4月26日在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报告人:昆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文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同意废止该《条例》,并赞成提交本次常委会会
                      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                         议表决。4 月 23 日,市人大法制委召开了第十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一次法制委员会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统一审
                  废止《昆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以下                          议,同意废止该《条例》,并提出了市人大常委

                  简称《条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组成人员认                          会关于废止该《条例》的决定(草案),建议本次
                  为,《条例》内容与现行政策及《云南省行政事                          会议表决通过。
                  业性收费管理条例》不符,且《云南省行政事业                              当否,请予审议。
                  性收费管理条例》内容已覆盖《条例》内容,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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