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P. 10
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9年4月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关于提请审议废止《昆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19年4月26日在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报告人:昆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文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同意废止该《条例》,并赞成提交本次常委会会
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 议表决。4 月 23 日,市人大法制委召开了第十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一次法制委员会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统一审
废止《昆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以下 议,同意废止该《条例》,并提出了市人大常委
简称《条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组成人员认 会关于废止该《条例》的决定(草案),建议本次
为,《条例》内容与现行政策及《云南省行政事 会议表决通过。
业性收费管理条例》不符,且《云南省行政事业 当否,请予审议。
性收费管理条例》内容已覆盖《条例》内容,故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