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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8年8月

                  金审计情况                                              5.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一是安宁

                     (一)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市、宜良县 3 个公租房项目由于未通过消防验
                      按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对昆明市 12 个县                      收,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超过1年;二是五华区
                 (区)及滇中新区(含安宁市、嵩明县和空港经                          政企合建廉租住房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
                  济区)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单                          收就交付使用;三是东川区公租房建设配套基
                  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各项                          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已建成两年以上的安居

                  政策,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健全,覆盖人群规模                          住房 108 套已分配但不具备入住条件;四是晋
                  不断扩大,有效改善了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审                          宁区公租房项目12套保障性住房出现开裂、渗
                  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漏等质量缺陷,存在安全隐患无法入住;五是
                      1.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管理方面。一是富                        东川区已经建成的 26 个安居工程项目未申请
                  民县、西山区未完成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目标                          消防部门竣工验收;六是空港经济区 2 个项目

                  任务 527 套;二是西山区未完成安居工程保障                       涉及保障性住房4 266套前期手续不全而擅自
                  措施中的配套道路建设任务;三是空港经济区                          开工建设。
                  未完成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任务 1,000 套;四                           6.安居工程住房分配管理方面。一是东
                  是滇中新区未将公租房基本建成任务500套下                         川区、晋宁区17户保障对象违规重复申领享受
                  达所辖县(市)区;五是空港经济区未完成上级                         住房保障待遇;二是东川区、禄劝县等7个县区

                  下达的公租房分配任务4,139套。                             155 户保障对象不符合住房保障待遇享受条
                      2.安居工程资金分配管理方面。一是嵩                        件,未按规定及时退出或按照市场价格收取租
                  明县、晋宁区等 5 个县(市)区未按规定对保障                       金;三是寻甸县、宜良县等4个县区农村危房改
                  性安居工程租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造对象共191户不符合补助条件。
                  共计1,538.26万元;二是官渡区、禄劝县财政部                          7.安居工程住房使用和运营管理方面。
                  门未及时拨付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451.70 万元;                     一是由于需求不足等供需不匹配、地址偏远等

                  三是晋宁区、空港经济区安居工程财政补助资                          原因,富民县、东川区等 3 个县区 1 324 套已办
                  金1,249.59万元闲置未用超过2年;四是禄劝县                     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安居住房至 2017 年底空置
                  违规将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 21.37 万元存入个                      超过一年;二是西山区、空港经济区等7个县区
                  人账户;五是嵩明县、晋宁区未按规定将安居                          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租金收缴困难,欠缴租

                  工程专项资金利息收入 52.73 万元上缴县区财                      金237.44万元。
                  政纳入预算管理;六是嵩明县棚户区改造用地                               上述问题,相关单位正在整改。已补充下
                  欠缴失地农民保障金985.66万元。                            达公租房基本建成任务 500 套;租金及利息收
                      3.安居工程资金支持和优惠政策落实方                        入 1 583.47 万元已缴财政,已拨付资金 451.70
                  面。一是嵩明县、富民县未按规定从土地出让                          万元;已交回财政统筹使用闲置资金 1 249.59
                  净收益中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295.70万                      万元,追加安排安居工程资金1 390.93万元;清

                  元;二是禄劝县、嵩明县未按规定配套农村危                          退违规分配公共租赁住房47套,取消公租房入
                  房改造专项贷款贴息补助资金 94.93 万元;三                      住资格及租赁补贴发放资格18户;取消农村危
                  是宜良县农危房改造财政贴息资金支持不到                           房改造补助资格 191 户,追回违规领取农村危
                  位,未按规定对农户进行贷款贴息。                              房补贴 22.50 万元;已将闲置的 30 套和未分配

                      4.安居工程建设程序方面。晋宁区、呈                        的 909 套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收回欠缴租金
                  贡区等 3 个区共 26 个安居工程项目基本建设                      94.65万元。
                  审批手续不完善。                                          (二)全市 2015 年至 2016 年土地出让金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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