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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8年8月
166 435.13 万元,实际完成投资 126 303.83 万 未及时入库管理202 511.97万元。
元;全市58个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经建成48 (二)嵩明县违规退库 3 146.49 万元、非税
个,其中:运转正常23个、未全负荷运转21个、 收入未及时缴库9 193.51万元、2008年至2017
闲置4个,在建10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年 11 月 累 计 欠 缴 市 级 失 地 农 民 保 障 金 18
1.安宁市、呈贡区等 10 个县区及滇投公 232.62万元。
司、新都公司 2 个市属平台公司共 44 个项目未 (三)呈贡区缓交城市基础配套资金 34
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其中:35个项目“四证 346.68万元、资金闲置1 430万元、违规挪用财
一书”不全即开工建设;24 个项目未取得施工 政专项资金 1 101.37 万元、违规出借财政资金
设计图审查合格证书或备案文件;2 个项目已 2 116.65 万元、历年结余资金未缴财政 283.15
竣工验收但未及时备案;4 个项目环评审批与 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765.49万元;违规发
立项批复前后倒置或未办理环评审批;2 个项 放乡镇补贴及电话通讯费等 6 031.22 万元、违
目实际投资超过概算未报批。 规决策由财政担保向企业借款 20 000 万
2.高新区、空港经济区等4个县区及滇投 元。
公司、新都公司 2 个市属平台公司共 21 个项目 (四)8个市属部门(单位)未按规定上缴财
未按规定筹集、管理资金。其中:1个项目资本 政 资 金 5 468.31 万 元 。 其 中 :市 工 商 局 1
金未按计划到位1 000万元;2个项目上级财政 838.36万元、市住建局1 686.11万元、市规划局
资金滞留未及时拨付 3 538.92 万元;1 个项目 1 454.24 万元、团市委 182.04 万元、市统计局
虚列完成投资 66 万元;1 个项目资金闲置 200 124.35 万元、市民政局 124.31 万元、市司法局
万元;18个项目存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不规 57.29万元、市科技局1.61万元。
范的情况。 (五)4个部门(单位)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
3.高新区、宜良县等5个县区及滇投公司 2 971.87万元。其中:团市委1 307.53万元、市
共 23 个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其中:13 个项目 规 划 局 914.97 万 元 、市 民 政 局 及 下 属 单 位
招标投标不规范或应招标未招标,4 个项目未 689.66万元、宜良九乡风景名胜管理局59.71万
批先建,2个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11个项目上 元。
级下达管网建设任务未完成。 (六)2个部门(单位)财政性资金长期闲置
4.25 个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不高、未全 1 007.16万元。其中:市委老干局922.79万元、
负荷运转。 市消费者协会84.37万元。
上述问题,相关部门正在整改。 (七)6个市属部门(单位)管理不规范资金
六、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10 560.14万元。其中:市规划局固定资产账实
对 22 名市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不符 3 000 万元,市安监局扩大开支范围 1
进行了审计。其中:县区委书记 3 人、县区长 3 700.78 万元、违规使用安全生产专干补助经费
人、市属部门(单位)领导干部 14 人、国有企业 38.41 万 元 ,市 民 政 局 固 定 资 产 账 实 不 符 5
领导 2 人。审计结果表明,大多数被审计领导 547.36 万元、资金闲置 97.86 万元,团市委未按
干部能围绕年度工作目标,扎实工作,较好地 规定集中采购 120.92 万元,市科技局违规使用
履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资金 37.10 万元,市金融办超范围使用金融维
(一)官渡区非税收入违规退库6,830.18万 稳工作经费17.71万元。
元、违规出借财政资金 17,500 万元、结余资金 (八)2个市属部门(单位)单位往来款项清
未及时上缴国库统筹使用15,750.08万元、未及 理不及时 9,063.62 万元。其中:市住建局 8
时清理财政借垫款23,460万元、财政销户资金 953.62万元、市科技局1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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