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第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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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第十三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4 年 8 月

                厅、市人大各专委、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                           (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经开区的建设和发
                有关负责人对《条例(修订草案)》的修改意                           展。”
                见,并将《条例(修订草案)》印发昆明市各                               3、第十八条“对不能按期投入资金、动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法制委还                           工建设和按期竣工,造成土地闲置的,由管委

                专门听取了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专                           会依法处理”的表述不妥,不能按期竣工不一
                家库部分专家的意见。根据市委审查提出的意                           定会造成土地闲置情形,故修改为:“对不能
                见和上网、书面征求到的昆明市各县(市、                            按期投入资金、动工建设或者按期竣工的,由
                区)人大常委会的意见以及论证会反馈的意                            管委会依法处理。”
                见,法制委组织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性,体现法
                市政府法制办的有关负责人,并邀请省人大法                           规的延续性,并按照立法技术规范,将第二十
                制委、市人大财经委有关领导,对《条例(修                           九条修改为:“本条例自 X 年 X 月 X 日起施

                订草案)》作了认真修改,对各方面提出的意                           行。2006 年 8 月 30 日昆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
                见作了充分研究和采纳。8 月 20 日上午,法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6 年
                制委召开了第二十次法制委员会会议,邀请昆                           9 月 28 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法制办等部                           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的《昆明经济技术开
                门负责人参加,综合各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                           发区条例》同时废止。”
                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又作                              此外,根据国家和云南省立法技术规范的
                了进一步研究和修改,提出了《条例(修订草                           要求,还对一些文字和标点符号作了修改。因
                案修改稿)》。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已印发组成人
                     1、为突出“出口加工业”的发展功能和                        员,这里就不再说明。

                作用,在第二条“高新技术产业”后增加“出                               法制委员会认为,《条例(修订草案修改
                口加工业”。                                         稿)》已较为成熟,建议本次会议作进一步审
                     2、为强调市属各部门及相关县、区人民                        议修改后予以通过。
                政府对经开区建设和发展的支持作用,在第四                               《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和以上意见
                条增加一款,即:“市属各部门及相关县                             当否,请予审议。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关于《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


                               (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14 年 8 月 28 日在昆明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报告人:昆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雪   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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