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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第十三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4 年 8 月
关于《昆明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草案)》
的 说 明
——2014 年 8 月 28 日在昆明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说明人:昆明市教育局局长 刘绍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面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先后多次征求市级相关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就提请本次常委会 部门、县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意见,听
审议的《昆明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草案)》 取了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教师、学生和家
(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作如下说明。 长代表的意见,并召开了《条例》听证会、市
一、制订《条例》的必要性 政协专题协商会议和市人大专题论证会议。该
截止 2013 年底,我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 《条例(草案)》已于 2014 年 8 月 7 日经市人
2410 所 , 在 校 学 生 116.31 万 人 , 教 职 工 民政府第 77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80248 人,专任教师 64611 人。其中:民办学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
校 966 所,占学校总数的 40.08%;民办学校 (一)按照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对民办学校
在 校 学 生 32.3 万 人 , 占 在 校 生 总 数 的 进行分类登记和管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
27.8%;民办学校教职工 23446 人,占在职教 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提出要
职工总数的 29.2%;民办学校专任教师 14061 “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
人,占在职专任教师总数的 21.8%。由此可以 理”。因此,把民办学校按照非营利性和营利
看出,民办教育已成为我市教育事业的重要组 性实行分类登记、分类管理作为这次立法的突
成部分。但是,我市民办教育的发展还存在政 破口和立法的创新。《条例(草案)》第六条规
策扶持不配套、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教师队 定,把民办学校按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实行分
伍不稳定等困难和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 类管理。民政行政部门是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
市民办教育的进一步发展,迫切需要地方立 登记机关,工商行政部门是营利性民办学校的
法,突破发展瓶颈。 登记机关。
二、《条例》的起草过程 (二) 对不同类型的民办学校给予分类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和立法程 扶持。《条例(草案)》第六条规定,非营利性
序,市政府成立了立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及起 的民办学校参照事业单位的相关政策执行,营
草工作小组,制定了立法工作实施方案。起草 利性的民办学校参照企业的相关政策执行。第
工作小组针对发展民办教育的重点和难点认真 七条、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条对不同类型的
开展前期理论研究和市内、省外立法调研,借 学校在收费管理、土地政策、税收和信贷政策
鉴温州、宁波等地经验,结合昆明实际,数易 上进行分类扶持作出了规定。同时,加大对民
其稿,形成了《条例(征求意见稿)》。通过书 办教育的扶持力度。《条例(草案)》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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