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第23期
P. 8

昆明市第十三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4 年 6 月

                中,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前介入,积极参与调                            被采纳。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条例(修订草
                研、修改、论证等整个立法工作,加强指导和                           案)》已基本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
                督促,多次组织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                           审议。
                集中修改,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相关意见已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昆明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府组织有关部门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自2006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修订草
                年9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7年多,对昆明高新技                          案)》。该《条例(修订草案)》已于2014年6月
                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的建设与发                           1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当前,高新区在发                           根据《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
                展过程中遇到一些突出问题,为保障高新区的                           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现提请审议。
                科学发展,亟需结合实际对条例进行修订。按                                          昆明市人民政府市长:李文荣
                照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立法计划,市人民政                                            2014 年 6 月 17 日



                          关于《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


                                        (修订草案)》的说明




                        ——2014 年 6 月 19 日在昆明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说明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董保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一、《条例》修订的必要性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就提请本次常委会                           随着现代新昆明建设步伐的加快,高新区
                审议的《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修订                           面临的经济、社会形势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特
                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作如                          别是实施“行政托管”和“实体化管理”以
                下说明:                                           来,管理范围有了扩大、管理形式和内容也相

                                                        — 7 —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