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第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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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第十三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4 年 6 月
中,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前介入,积极参与调 被采纳。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条例(修订草
研、修改、论证等整个立法工作,加强指导和 案)》已基本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
督促,多次组织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 审议。
集中修改,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相关意见已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昆明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府组织有关部门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自2006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修订草
年9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7年多,对昆明高新技 案)》。该《条例(修订草案)》已于2014年6月
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的建设与发 1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当前,高新区在发 根据《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
展过程中遇到一些突出问题,为保障高新区的 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现提请审议。
科学发展,亟需结合实际对条例进行修订。按 昆明市人民政府市长:李文荣
照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立法计划,市人民政 2014 年 6 月 17 日
关于《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
(修订草案)》的说明
——2014 年 6 月 19 日在昆明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说明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董保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一、《条例》修订的必要性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就提请本次常委会 随着现代新昆明建设步伐的加快,高新区
审议的《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修订 面临的经济、社会形势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特
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作如 别是实施“行政托管”和“实体化管理”以
下说明: 来,管理范围有了扩大、管理形式和内容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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