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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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9年6月







                                                昆明市人民政府

                           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2019年6月27日在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报告人:昆明市司法局局长                         刘    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之一,人数位居 16个州市之首,其中官渡区 762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的安排,我代                         名社区服刑人员,总量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县
                  表市人民政府向本次会议报告我市社区矫正                           (区)第一位。全市有社区服刑人员过百人的
                  的工作情况。                                         司法所 7 个:官渡区小板桥所 118 人、矣六所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                         157 人、官渡所 127 人,东川区铜都司法所 101
                  省政府有关社区矫正的部署要求,积极构建司                           人,晋宁区晋城所112人,石林县鹿阜所124人,
                  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                           禄劝县屏山所 119 人。通过努力,全市社区矫
                  工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                          正工作形势总体平稳,刑罚执行效果逐步显
                  行政机关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社区工作格                            现。2018年,全市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 4人,
                  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者招聘,将社区矫                           重新犯罪率为2.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正工作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各部门不断                               (二)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情况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在职在编社区矫正工
                  设,各级社区矫正机构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工作                           作人员 227 人,其中:市司法局 5 人,县(市)区
                  职责,未发生社区服刑人员参与严重影响社会                           司法局 20 人,司法所 202 人;招聘社区矫正专职

                  和谐稳定的重特大案事件,促进了全市社会和                           工作者220人;自2014年起,选派监狱戒毒人民
                  谐稳定。                                           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主要履行指导、协调、
                      一、我市社区矫正的基本情况                              培训、督察等职责,今年选派的 32 名监狱戒毒
                     (一)社区服刑人员情况                                 人民警察,已于 3 月底分赴全市 18 个县(市)区
                      截止 2019 年 5 月,昆明市累计接收社区服                   到岗履职。
                  刑人员 30328 人,解除矫正 25034 人,现有在册                     (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 5294 人(其中缓刑 5042 人、管制                       按照《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县级
                  11 人、假释 125 人、暂予监外执行 116 人),辖区                 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
                  内社区服刑人员全部纳入矫正。截止 2019年 5                       市范围开展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
                  月,累计发出警告 3386 人次,撤销缓刑 200 人、                   目前,全市 14 个县(市)区除嵩明县、安宁市社

                  撤销假释 11 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                        区矫正中心正在建设外,其他 12 家均已建成并
                  121人。                                          投入使用,全市 85% 以上县级司法局已建成社
                      我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占全省总数六分                          区矫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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