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 - 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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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9年6月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等


                                         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19年6月28日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删去第十条第二项、第二十条、第二十
                  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修改下列六件地方性法规:                          三条第三项和第四项、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
                      一、《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                         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

                      1.将第六条第四项修改为:“(四)负责科                           4.将第十一条修改为:“公安部门应当配
                  学技术成果、科学技术保密等的管理。”                             合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对违反计划生育法
                      2.删去第十四条第六项、第二十九条第二                        律、法规和规章的流动人口进行查处。”
                  款、第三十条第九项、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5.将第十三条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3.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市、县(市、区)                      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删去第一项。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为参与利用本级财政性                               6.将第十四条中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项目,建立学术诚信档案,                          修改为“教育体育行政管理部门”。
                  并作为对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推荐评审专                               7.删去第十五条中的“《流动人口婚育证
                  业技术职称和审批科学技术项目等的依据。”                           明》办理情况等”。
                      二、《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                                 8.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流动人口中的成

                      删去第七条第四项、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中                         年育龄妇女可以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
                  的“领队证”。                                        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
                      三、《昆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                          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健康检查。”
                      1.将第五条、第六条第二款、第八条、第                            9.将第三十三条中的“第二十四条”修改
                  九条第七项和第八项、第十条第四项、第十二                           为“第二十三条”。
                  条、第十三条第二项和第三项、第十四条、第十                              10.将第三十四条中的“第二十五条、第

                  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二十六条、第二十                          二十六条”修改为“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九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三十                              11.将第三十六条中的“第二十八条第一
                  四条、第三十六条中的“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                           款”修改为“第二十六条”。
                  门”修改为“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                                 四、《昆明市节约能源条例》

                      2.将第九条第三项修改为:“(三)了解流                           1.将第十三条中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动人口婚育情况;”第五项修改为:“(五)为流                         修改为“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建
                  动人口中的育龄夫妻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或                            设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
                  者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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