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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8年8月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对《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撤销

                            嵩明县设立县级嵩明市的议案》的决议





                      (2018年8月30日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撤销
                  嵩明县设立县级嵩明市的议案》。会议认为,撤销嵩明县设立县级嵩明市,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嵩明
                  区位交通、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等优势,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增强城市发展承载
                  力,促进滇中新区加快跨越式发展,支撑昆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助力云南更好地融入国家
                  发展战略。会议决定批准该议案,并由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申报工作。





                                                昆明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撤销嵩明县

                                         设立县级嵩明市的议案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嵩明是昆明重要的城市功能拓展区、滇中新区东部核心区和滇中综合交通枢纽。辖嵩阳街道、
                  杨桥街道、杨林镇、小街镇和牛栏江镇,共75个村(社区),现有总人口40.44万人,常住人口32.89万
                  人,是“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省级生态文明县”“省级先进平安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
                      近年来,嵩明深入实施“工业首位、项目兴县、产业强县”战略,全面夯实“1+5”产业发展平台,加快

                  推进“一主五新”城市发展体系建设,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已建成国家级嵩明
                  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省级职业教育基地,正加快建设现代商贸物流
                  园区和文化旅游度假园区。近三年,在全省县域经济综合考评中,嵩明持续保持在全省前15位。
                      为进一步提升嵩明县新型城镇化质量,促进滇中新区加快实现跨越式发展,支撑昆明区域性国
                  家中心城市建设,助力云南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经2018年7月9日十四届市人民政府第22次

                  常务会议、2018 年 7 月 16 日十一届市委常委会第 59 次会议研究,拟撤销嵩明县设立县级嵩明市。
                  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昆明市人民政府市长:王喜良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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