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 - 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第4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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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6年10月
量、综合整治、逐步推进、长效管理”的总体要 行政区域内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的组织
求,自 2013 年起,在市农房违法建设和临违建 编制、实施、监督和查处工作。乡、镇城乡规划
筑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主城 管理机构受上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委托,
五区人民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和晋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在
宁县人民政府集中各部门力量,全面、深入、迅 《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中
速 开 展 整 治 行 动 ,共 普 查 出 3016 宗 ,面 积 做了相应的规定,但表述更为清晰具体,指向
7715037 平方米的违法建设。截止 2015 年 12 性更强。
月 31 日,九县区共拆除临违建筑 2840 宗、面积 二是未明确规委会职能。《昆明市城乡规
7454002平方米,完成三年总任务的94.2%。截 划条例》第七条规定:“城乡规划委员会对城乡
止目前,普查新增违法建设 1834 宗,拆除 1646 规划重大事项进行审议。”此条规定过于笼统,
宗,尚有 188 宗未拆除,拆除率为 89.7%。在违 规划委会员的职责职能没有明确定位。
法建设整治工作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是缺少城市设计方面的内容。城市设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计是对城市体形环境的规划和把握,开展城市
(一)《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在实施过程 设计的目的在于更好地优化人的空间环境质
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 量,从而提高人的生活质量。《昆明市城乡规划
面: 条例》并没有明确城市设计应在总体规划、控
一是城市快速化发展建设与城乡规划管 制性详细规划中作出原则性要求。随着现代
理工作的衔接存在矛盾,部分县区对规划管理 新昆明建设不断深入,城市建设与滇池保护之
工作重视不够,落实《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不 间协调的问题日益突出,为了更好地保护滇池
到位,对城乡发展缺乏科学统筹。 周边生态环境、合理引导城市发展、凸显现代
二是由于规划编制经费投入不足,控制性 新昆明城市特色与形象,按照省、市主要领导
详细规划、专项规划、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等 工作要求,经市规委审议同意,《环滇池城市空
深层次的规划编制相对滞后;有的规划编制质 间形态及天际线控制规划》已经启动。为更好
量不高,前瞻性不强,对规划实务的指导性不 地保护滇池,体现昆明市人文景观和历史特
强。 色,务必通过规划控制对各片区临湖区域地块
三是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较多,对控规 高度、空间形态等进行引导,形成环滇池第一
的稳定性和严肃性有较大影响。 界面的城市天际线。同时,对于可能影响环滇
四是地下空间管控相对滞后,就如何合理 池城市天际线的第二界面及重点区域一并进
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我市缺少相应的管理规 行有效的控制与引导,形成完整的环滇池城市
定。 天际线。为此,在《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中增
五是违法建设惩处力度有待加强,因违法 加关于城市设计方面的内容尤为重要。
成本低,违法建设行为屡禁不止。 三、下一步推进工作的措施
(二)《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部分条款存 (一)今后,我市将继续严格执行《昆明市
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城乡规划条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一是由于《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施行在 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
前,个别条款与 2013 年 1 月实施的《云南省城 规规定,严守法定规划的编制和调整程序,杜
乡规划条例》表述上不一致。如《昆明市城乡 绝以非法定规划代替或调整法定规划强制性
规划条例》的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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