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7 - 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正文26、27)
P. 57

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0年6月

                      第六条      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以及市                   见,并在会议期间向会议作出答复。

                  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各工                               第八条     根据需要,可以邀请市人民代表
                  作机构的列席人员对代表或常务委员会组成                            大会选举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人员提出的询问,应当负责答复。                                    第九条     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代表,
                      第七条      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监委、法院、                   参加审议时可以书面或口头提出建议、批评和
                  检察院向常务委员会会议作工作报告的列席                            意见,审议发言不受法律追究。

                  人员,应当认真收集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意                               第十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 56   —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