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正文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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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0年4月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关于《昆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


                                                审议意见的报告




                       ——2020年4月28日在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报告人: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陈     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职责、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昆明市                        理,将有力推进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制度化、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                            规范化、法治化。
                  规条例》的规定,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于                               二、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认为,《条例(草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次委员会议,对市人                   案)》以上位法为立法依据,先后到上海、苏州、

                  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昆明市公安                           太原等省外先进发达地区开展学习考察,借鉴
                  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                         了山西、天津、深圳等省市的立法经验,并结合
                  例(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意见报告                          我市公安机关工作实际,明确了警务辅助人员
                  如下:                                            的法律地位,细化了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的岗
                      一、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认为,制定《昆明市                        位职责,并对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条件、录用

                  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是规范全市警                           标准和程序、监督管理以及职业保障等进行了
                  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现实需要,也是贯彻落                           明确和规范。《条例(草案)》内容合法、程序完
                  实国家提出的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管理法治化                            备,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要求的必要举措。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三、为确保立法质量,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提前介入该《条
                  形势对警力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警务辅助人员                           例(草案)》的立法前期工作,全程参与《条例

                  作为对警务力量的有效补充,在协助公安机关                          (草案)》的调研、起草、论证等整个立法过程,
                  人民警察开展警务活动、履行创新社会治理和                           及时督促指导,多次组织专家学者对《条例(草
                  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稳定与治安秩序等方                           案)》进行认真研究,反复修改,相关意见已经
                  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针对当前警务辅助人员                            得到较好采纳并在法规草案中得到了体现。

                  队伍数量庞大、素质参差不齐、招录标准不统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认为,《条例(草案)》已基本
                  一、职责权限不清、辅助执法不规范、职业保障                          成熟,建议将该项立法案列入本次常委会议
                  偏低等问题,制定《昆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                           程,提交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
                  人员条例》,赋予警务辅助人员法律地位、明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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