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 - 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第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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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第十三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4 年 8 月
出,广大市民投诉多。为此,市政府加强了对 管。
道路占用开挖的执法检查,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二)财政经费投入不足,养护维护还处
与市住建局联合成立了八个督查检查组,每天 于低水平
对全市道路占用开挖和施工围挡进行执法检 根据建设部《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估算
查,规范审批和施工管理,道路开挖占用得到 指标》,结合我市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面积估
了进一步规范,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算,我市每年的设施养护经费约为 2 亿元。多
为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下一步我市将在 年来我市各级财政实际投入的养护经费均参照
2015 年底前计划完成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信息 上一年度经费投入进行适当调整安排,不能随
系统建设。通过系统构建,一方面可以实现对 着道路管养面积的增加而增加。目前,主城五
道路、桥梁、隧道状况数据实行有效集成,方 区、三个开发(度假)区每年投入到城市道路
便快捷的了解道路、桥梁的状况,消除事故隐 管养维护的经费约在 5000 万左右,不到估算
患,基本杜绝恶性坍塌事故,提高道路、桥梁 指标的四分之一。而按照《条例》第十五条规
运营的安全性;另一方面可以实现办公自动 定,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应根据城市道
化、管理信息化、决策科学化,提高管理者对 路等级、数量及养护和维护的定额,核定经费
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基础设施的社会综合服 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但我市因没有城市道路维
务能力,促进养护部门更好地面向社会。 修定额的制定权限,不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相
三、存在问题 应的定额标准,各级在向财政申请经费时,各
在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实践中,我们作 级财政只能参照上一年度经费投入调整安排,
了一些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仍存在一些 造成了对城市道路养护的欠账太多。因维修养
问题,主要表现在: 护经费的不足,在实际工作中,各区只能采取
(一)移交接管难,道路病害问题多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来完成养护工作。加
目前,全市建成未移交城市道路共 311 之,市级财政原给予的部分养护维修补助经费
条。其中:市级(城建、滇投、交运局、重建 取消后,各区养护维护经费更显不足。因经费
办)25 条,五华区 14 条,盘龙区 77 条,官 不足,导致我市养护维修还处于低水平。
渡区 10 条,西山区 59 条,呈贡区 56 条,度 (三)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监管难,挖掘修
假区 33 条,高新区 37 条。因未实施移交管 复费的收费标准低
理,城市道路管理主体责任部门缺失,直接导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权限下放至各辖区
致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遭破坏严重,随意侵 后,因各区未明确专门执法检查队伍,加之各
占、乱开挖、乱开口现象突出,特别是随意设 区审批和执法分属不同单位和部门,在占道挖
置停车位,侵占路产路权现象尤为突出,城市 掘城市道路监管上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导致乱
道路没有最大限度地发挥交通功能,有的路段 开挖、乱占用的现象时有发生。《条例》第三
人为导致交通拥堵。 十一条第(5)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城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条例》,2012 市道路挖掘批准手续进行施工的,责令停止施
年我市依据《条例》细化制定了《昆明市城市 工,并处 3 万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
道路养护维修办法》和《昆明市城市道路及附 偿”。但在实际执行中,因违法成本较低,在
属设施移交管理实施细则》,但根据有关规 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部分建设单位擅自
定,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至少 就对道路开挖施工。另外,随着道路建设物料
要经过一年以上的质保期,甚至更长。在质保 和人工经费的不断增长,96 年由省住建厅制
期内,针对新建道路存在的病害,接管单位通 定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已经远远低于现
知建设单位整治,往往建设单位拖沓,从而导 在市场物价费用水平,急需重新修改和制定新
致接管单位不愿意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接 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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