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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第十三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4 年 8 月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确认许可对市十三届人大代表
刘毓新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2014 年 8 月 29 日昆明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昆明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 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
议,审议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 会代表法〉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会议对
提请确认许可对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刘毓新采取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许可市人民检察院对市
强制措施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 十三届人大代表刘毓新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予
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以确认。
法》第三十二条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确认许可对市十三届人大代表
刘毓新采取强制措施的议案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二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于 2014 年 8 十三条的规定,决定许可市人民检察院对市十
月 7 日听取并研究了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关 三届人大代表刘毓新采取强制措施,现提请市
于提请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对昆明市第十三 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确认。
届人大代表刘毓新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根 请予审议。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云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14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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