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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0年6月
政府令第 152 号《昆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 规范性文件,没有与《备案审查规定》第八条相
法》、昆政规〔2018〕5 号《昆明市群众举报暴力 冲突的情形,无合法性、适当性问题,应当继续
恐怖犯罪线索奖励办法》、昆政规〔2019〕1 号 有效施行。
《昆明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昆政规〔2019〕3 针对云南澜湄律师事务所就《昆明市餐饮
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 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机动车停
文件的决定》8 件规范性文件,经审查认为:无 车场管理办法》提出的评审修改意见,市人大
合法性、适当性问题,符合备案条件。 法制委研究后认为:对于《昆明市餐饮业环境
2.对以下 3 件规范性文件提出合法性异 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议及修改意见: 政处罚法》第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
(1)政府令第 149 号《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 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
染防治管理办法》,认为:该办法第十七条、第 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人民政府
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涉及 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
的处罚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等规定,建 定。”该《办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议予以相应修改或删除。 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处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
(2)政府令第 150 号《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 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处罚幅度以内,并
管理办法》,认为:该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增 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
设了公民义务。与《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的规 规定。对于《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定不符,居住区内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由业主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明确的是占用
大会或业主会决定就可改造成停车场,无需经 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
过行政部门的批准,建议进行相应修改。 的车位所有权归属,并不是规定该类型车位的
(3)昆政规〔2019〕2 号《昆明市严重失信主 设置仅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会决定。且业主共
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认为:应 有部分可能还涉及消防通道或者其他安全设
当对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等内容进行研究 施用地等不可占用的部分。因此,在设置车位
修改。 前由相关部门进行批准,符合管理实际。故对
(三)法制委员会审查意见 于其修改意见不予采纳,对该两个《办法》不做
根据《备案审查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 修改,继续有效。
2020 年 5 月 27 日法制委员会召开沟通协商会, 关于《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
与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云南澜湄律师事 领域惩戒实施细则》,制定机关市人民政府办
务所进行了沟通协商。2020 年 6 月 22 日法制 公室对于云南澜湄律师事务所提出的修改意
委员会根据各方意见作进一步审查,认为:《昆 见持不同看法,但认可应对该实施细则的部分
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昆明市人 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完善。对此,法制委同意其
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 修改意见。
定》《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 三、备案审查结果
范性文件的决定》《昆明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昆
管理办法》《昆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
《昆明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 件的决定》《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
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昆明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昆明市政务信息资
市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奖励办法》8 件 源共享管理办法》《昆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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