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正文23、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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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0年1月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昆明市与孟加拉加济布尔市
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决定
(2020年1月20日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
审议昆明市与孟加拉加济布尔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会议同意昆明市与孟加拉加济布尔
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
昆明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昆明市与孟加拉加济布尔市
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经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 52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昆明市与孟加拉加济布尔市缔结友好
城市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转发修订后的〈友好城市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外
发〔2005〕12 号)以及《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外事管理工作的实施
办法的通知》(昆发〔2005〕11 号)的有关规定,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昆明市与孟加拉加济布尔
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有关事项。
昆明市市长:王喜良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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