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正文23、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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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0年1月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昆明市与孟加拉加济布尔市


                                       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决定




                                 (2020年1月20日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
                  审议昆明市与孟加拉加济布尔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会议同意昆明市与孟加拉加济布尔
                  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









                                                昆明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昆明市与孟加拉加济布尔市


                                       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经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 52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昆明市与孟加拉加济布尔市缔结友好
                  城市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转发修订后的〈友好城市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外
                  发〔2005〕12 号)以及《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外事管理工作的实施
                  办法的通知》(昆发〔2005〕11 号)的有关规定,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昆明市与孟加拉加济布尔

                  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有关事项。


                                                                                         昆明市市长:王喜良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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