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6年4月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审议汪一民等三名同志免职的议案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以及《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
办法》的有关规定,提请如下免职事项:
一、提请免去:
汪一民、沈万明的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二、提请批准免去:
景碧昆的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请予审议。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亚峰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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