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 - 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第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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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4 年 4 月

                机制,监测相关知识产权发展态势,避免                             项目、资金、奖励的;
                和预防知识产权纠纷、争端的发生。                                   (四)拒不执行知识产权行政处理决
                     第三十四条    各类展会的举办方和参                       定和司法裁决的。
                展商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配合知识产                                         第四章    法律责任
                权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现场检查。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提供
                     第三十五条    从事商品流通领域经营                       虚假知识产权材料骗取知识产权奖励的,
                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需建立知识产权标记                             由授予部门予以撤销,处以 2000 元以上 1
                商品的进货、销售登记制度,查验涉及知                             万元以下罚款;提供虚假知识产权材料骗
                识产权商品的证明文件,并配合知识产权                             取政府资助资金的,由立项审批部门收回
                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检查。                                   资助资金,处以 5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
                    第三十六条    广告和印刷经营者在接                        款。
                受含有知识产权内容的业务时,应当查验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各类
                委托者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对不能                             展 会 活 动 中 , 参 展 方 侵 犯 他 人 知 识 产 权
                提 供 或 者 提 供 不 全 的 , 不 得 为 其 提 供 服              的 , 由 知 识 产 权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责 令 其 撤
                务。广告和印刷经营者应当配合知识产权                             展,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检查。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投标
                    第 三 十 七 条     投 标 人 参 与 招 投 标 活            人 在 知 识 产 权 方 面 弄 虚 作 假 、 骗 取 中 标
                动,应当向招标人书面承诺其提供的产品                             的,中标无效,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
                和服务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其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
                     第三十八条    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情                       投标资格。
                形之一的,自确定之日起三年内,凡申请                                 第四十二条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
                政府资助项目、申报政府奖励、参与政府                             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
                项目招标和本行政区域有关展会活动的,                             舞弊的,或者泄露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                             工作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侵犯当事人合法
                展会组织者不予受理:                                     权益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
                     (一)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二)侵犯知识产权受到行政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且后果严重的;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自 2014 年 10 月
                     (三)以虚假知识产权材料骗取政府                          1 日起施行。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昆明市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条例》


                                                  的   决   议




                   (2014 年 3 月 28 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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