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 -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文明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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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鼓励与规范 第三章 实施与监督
第六条 公民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及
第十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
行业规范,尊重公序良俗。
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将属于公共财政支出范围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所需经费列
第七条 鼓励下列文明行为:
入财政预算。
第一章 总 则 (一)爱护公共环境、公共设施,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开展垃圾分类,爱护城
市公园、广场、公共绿地内种植的花草树木; 第十八条 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城
(二)遵守公共秩序,公共场所着装整洁,言行文明,购买商品或者等候服务 市文明指数测评体系和文明单位评选内容,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文
第一条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和引导文明行为,提高公民文
时依次排队,使用电梯先出后进,参加文艺表演、体育比赛、展览会等公共活
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明行为促进情况进行社会调查。
动服从现场管理;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十九条 市、县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
(三)文明出行,乘坐城乡公共交通工具自觉排队上下车,先下后上,主动为
第三条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共治共享、奖惩结合、整体推进的 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文明行为表彰奖励制
需要帮助者让座,爱护公共交通设施;驾驶车辆礼让行人,车辆停放规范有
原则,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长效机制,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 度。
序,发生交通意外时及时救助伤者和需要帮助的人员,友好协商解决交通纠
品德建设。
纷;骑行非机动车注意避让行人,共享单车有序停放在指定区域; 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参加文明创建活动。
第四条 本市构建统一领导、政府主导、分工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保障全市 (四)文明旅游,爱护景区环境和设施,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古树名木 第二十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在居民公约、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
村规民约、行业服务规范中对文明行为相关内容进行约定。
市、县 (市、区)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统筹本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五)文明就医,遵循医学规律,配合诊疗,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通过正当
第二十一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本单位
并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总体布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 途径处理医疗纠纷;
职业规范要求,并将文明行为培训纳入本单位入职培训、岗位培训内容。
题。 (六)文明施工,科学规范管理施工现场,维护市容环境卫生,避免对周边正
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各窗口服务行业、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或者本单位的特点,制定文明行为规范引
市、县 (市、区)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七)文明经商,诚信经营,文明服务,履行约定和法定义务,确保商品和服 导措施,打造文明服务品牌。
的规划实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评估通报。
务质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 市、县 (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能科学规划、合理布
第五条 市、县 (市、区) 人民政府所属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
(八)文明上网,提倡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遵守社会公德,尊重他人合法权
照各自职责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局,建设完善、维护管理下列市政设施:
利,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一) 道路、桥梁、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公交站台、交通标志标线、电子监控、停车
(九)家庭文明,尊敬长辈,夫妻和睦,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培养和传承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应当积极支持、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泊位等交通设施;
良好家风;
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人物和教育工作者等应当在文明行 (十)社区文明,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共处,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维护 (二) 盲道、坡道、电梯等无障碍设施;
为促进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公共空间,爱护公共设施,文明处理矛盾纠纷,在规定区域有序停车; (三)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集市市场等生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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