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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6年2月
关于《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
立法计划(草案)》的说明
——2016年2月25日在昆明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昆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书 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完善的意见,形成了报送市委审查的《市人大
根据《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常委会 2016 年度立法计划(草案)(送审稿)》。
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昆明市人民代表大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编制好本年度立法
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制定地方性法规工作 计划高度重视,根据市委审查提出的修改个别
程序的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 法规项目以及原则同意的意见,于 2016 年 2 月
的工作安排,起草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2016 22日召开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09次主任
年度立法计划(草案)》。现就《年度立法计划 会议再次研究修改后,形成了《昆明市人大常
(草案)》作如下说明。 委会2016年度立法计划(草案)》。
一、关于立法计划的制定过程 二、关于立法项目的确定
为编制好 2016 年度立法计划,2015 年 9 根据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
月,市人大法制委进行了2016年度立法计划意 以及省、市委和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精神,
见的收集工作,拟发了关于征求市人大常委会 统筹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立足
2016年度立法计划意见的函,请相关部门紧密 昆明经济社会建设和改革开放大局,以市第十
结合本届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及各自 三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为指导,充分发
的工作实际,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认真开展 挥立法在依法治市工作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立法调研,按照急需和可行的原则,向市人大 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按照突出
常委会书面提出 2016 年需制定的法规项目意 重点、体现特色、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的要求,
见。在上述有关方面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市人 遵循急需和可行的原则做好立法选项。将立
大法制委与市人大常委会各有关委员会、市政 法项目分为三类:第一类立法条件基本成熟、
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对 2016 年拟制定的法规 确定审议的法规有 4 件,即:制定《昆明市学校
项目作了反复研究和协调,拟定了《年度立法 安全条例》;修订《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
计划(征求意见稿)》,多方征求意见。市人大 《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废止《昆明市执法责
常委会党组对编制好本年度立法计划高度重 任制条例》。第二类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条
视,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召开了市十三届人大常 件成熟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5件,即:
委会党组第六十八次会议,研究并提出了修改 制定《昆明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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