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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9年6月
昆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关于《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改
情况的说明(书面)
——2019年6月27日在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告三个月期满后仍不接受处理的,由客运出租
2019 年 4 月 26 日,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 汽车管理机构依法对违法车辆予以拍卖。已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经达到报废标准的,移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门依法处理。”修改为“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
按照立法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依照第一款规定扣押车辆后,应当在 30 日内依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审查后,对 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部门负
《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涉及部分条 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款合法性问题提出修改意见,2019 年 6 月 14 日 30 日。依法处理完毕的,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
市人大法制委组织市人大城环委、市司法局、 构应当及时返还扣押车辆。无法查明违法行
市交运局赴省人大法工委对所提意见进行了 为人或者违法行为人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客运
专题汇报和研究,并对条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 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自公
改。2019 年 6 月 21 日,经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 告发布之日起 90 日内违法行为人仍无法查明
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八次主任会议同意,具体修 或者仍未接受处理的,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
改内容如下: 可以对扣押车辆依法作出拍卖等处理;所得款
一、根据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 项除抵交罚款等相关费用外,剩余款项返还当
行业管理的实际需求,利用现代化信息科技手 事人,无法查明违法行为人的,剩余款项上缴
段实现管理服务,推进出租汽车信息化建设。 国库或划入财政专户。被扣押车辆属于拼装
在第四条“.... 维护市场公平”后增加:“运用智 车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移送公安机关交
能化、信息化手段,提升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服 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务水平。”的内容。 三、根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
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扣押车 服务管理规定》与七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辆后的行政执法时限进行明确。一方面规范 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巡游车、网约车同
行政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程序,另一方面通过 类违法行为罚款幅度不同,其中巡游车为 5000
时限设定,最大限度保证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元至 2 万元罚款,网约车为 5000 元至 3 万元罚
救济。将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客运出租汽车管 款。由于本条例对巡游车、网约车的同类违法
理机构对无法查明违法行为人或者违法行为 行为仅设置一个条款,按照立法技术规范,取
人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公 重叠的罚款额度。将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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