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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9-20 21:10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10101000

第一部分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是昆明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为:在本辖区内保证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本行政区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等事务。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为: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其依照国家宪法、法律、地方组织法和其他规定进行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组织召开市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二次大会,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中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议法律案和各项议案,讨论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2、 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提高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依法规范开展人事任免工作,为促进昆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3、 着眼昆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认真贯彻市委对立法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紧扣昆明改革建设发展需要,坚持急需先立、突出重点,质量为上、特色为重,科学制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17年度立法计划。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不断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为加快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4、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根据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制定2017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创新监督方式,着力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法》和代表工作制度的规定,切实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积极探索支持和服务代表依法履职的方法途径,不断改进代表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实效,为全市改革发展建设凝聚智慧力量。

6、 积极适应人大工作与时俱进要求,加强理论研究,使人大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宣传工作,努力提高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7、 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扎实抓好市人大常委会思想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形成目标明确、职责清晰、程序规范、科学有序、廉洁高效的人大工作格局。

8、 认真执行市委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努力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认真做好对寻甸县的牵头帮扶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继续抓好全市旅游产业推进工作,以优化结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积极推进全域旅游和国际旅游城市建设;按照2017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安排,认真完成人大深化改革任务;认真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招商引资、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调研督查、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河长制等市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8人。其中:行政编制13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7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7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0人。其中:离休12人,退休88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17年度收入合计49,432,451.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432,451.6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3.96%,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后,人员经费增加较多;2017年因市人大换届、代表选举、培训工作任务增加等,导致项目经费增加。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17年度支出合计49,432,451.62元。其中:基本支出28,721,368.21元,占总支出的58.10%;项目支出20,711,083.41元,占总支出的41.9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0.00%。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3.96%,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后,人员经费增加较多; 2017年因市人大换届、代表选举、培训工作任务增加等,导致项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721,368.2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9%,日常支出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较多。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13% 。

2017年度,日常支出占全年预算支出的41.9%,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如图所示:

市人大2017年决算公开报告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711,083.4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4%, 主要原因有:1、2017年12月因选举任务临时增开第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2、市人大换届、代表选举、培训工作任务增加;3、按照省人大工作要求,建设市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室;4、市“一湖两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家督导组工作经费,年初未列入市人大部门预算,在年度预算执行中经费核拨至人大代管核算;5、2017年上交财政市人大专户存量资金后财政拨付单位使用等。

2017年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711,083.41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14,400.00元、机关服务1,471,900.00元、人大会议4,951,457.50元、人大立法工作支出960,000.00元、人大监督工作支出600,000.00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757,600.00元、代表工作支出2,357,000.00元、人大信访工作50,000.00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3,292,525.04元、招商引资1,000,000.00元、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000,000.00元、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0,000.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925.61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83,275.26元、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0,000.00元、其他支出98,000.00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432,451.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3.96%,主要原因有是工资调整后,人员经费增加较多; 2017年因市人大换届、代表选举、培训工作任务增加等,导致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467,332.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00%。主要用于完成人大工作任务支出,如召开人代会、常委会、开展立法、监督、调研、代表工作等。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483,275.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8%,主要用于一湖两江水环境整治督导组工作支出。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2,243,8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其他(类)支出9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办公厅立法条例工作支出。

22.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18,300.00元,支出决算为667,004.76元,完成预算的92.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93,000.00元,完成预算的74.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23,884.15元,完成预算的144.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120.61元,完成预算的50.12%。主要原因是:2017年因公出国(境)任务减少,因公出国经费减少;2017年工作任务增加,尤其是市人大牵头寻甸县脱贫攻坚工作量大,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增加;单位规范机关接待管理、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667,004.76元,比2016年减少968,795.24元,下降59.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93,000.00元,比2016年减少228,500.00元,下降43.8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23,884.15元,比2016年减少690,715.85元,下降66.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120.61元,比2016年减少19,479.39元,下降27.9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因公出国(境)任务减少;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单位规范机关接待管理、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93,000.00元,占43.9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3,884.15元,占48.56%;公务接待费支出50,120.61元,占7.5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93,0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累计5人次。开展内容包括:组团2人出访孟加拉、柬埔寨,出访费用87,500元;组团1人出访美国,出访费用46,500元;组团2人出访美国,出访费用159,00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3,884.1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3,884.1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立法、监督、调研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50,120.6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0,120.6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内、外及县区人大工作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96,864.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致使办公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昆明市人大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资产总额33,779,555.23元,其中,流动资产3,455,762.56元,固定资产30,323,792.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24,484.8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65,037.53元,固定资产减少4,589,522.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4,925平方米,账面原值21,558,806.49元;处置车辆45辆,账面原值8,469,770.32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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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 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支出共计2,370,4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3,9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5,5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71,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70,4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


(
)预算绩效信息

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机关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12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财绩〔2016〕47号)精神,2016年机关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畴;负责统筹解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机关制定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构建起“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运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机关管理效能提升。

年初市财政局批复单位年度预算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积极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对照年初预算确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任务,对项目经费的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任务分解,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及时到位。要求各项目资金使用部门作为项目支出的执行主体,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绩效目标执行预算支出,预算项目按计划组织实施,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按照《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规范资金管理,将相关经费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年度预算项目实施完毕,无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和超预算开支等违规情况。在项目支出过程中,机关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和研究项目实施、项目经费管理工作机制,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控。采取措施,对偏离绩效目标、预期无效项目及时提出纠正或调整意见,确保各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完毕,经过考核各项目标任务完成较好,机关整体支出绩效显著, 充分保障了了人大立法、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策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被市财政局评为预算绩效管理目标考核优秀单位。今后,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将认真总结预算绩效管理好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的机制和制度,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市人大机关依法行使好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职权,为加快建设法治昆明,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不懈努力。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17年度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具体评价情况详见 :

市人大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http://www.kmrd.cn/c/2018-05-28/511269.shtml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市人大的基本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市人大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映市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反映市人大立法方面的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反映市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反映市人大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市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信访工作(项):反映市人大处理来信来访工作的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纪检监察部门派驻市人大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市人大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市人大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1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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