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五届〕第二十二号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昆明市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于2026年6月30日经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并于2026年7月28日经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废止该条例。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