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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16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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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三、 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是昆明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其主要职权为:在本辖区内保证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本行政区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等事务。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为: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其依照国家宪法、法律、地方组织法和其他规定进行工作。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农业农村委员会、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和机关党委。

所属单位0个,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

1.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3人(离休6人,退休127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1辆,超编车辆为原昆明市”一湖两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专家督导组使用车辆。

三、 重点工作概述

1. 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在助力法治昆明建设上彰显新作为。

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立法工作融入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加强制度供给、提高立法质量、推动法规实施,努力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全年共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4件,废止1件,开展执法检查6项。一是不断提升地方立法质效。制定石寨山大遗址保护条例,规范保护区域的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等行为活动,推动石寨山古墓群与河泊所遗址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修订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促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修订市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健全完善地方立法程序和工作机制,更好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修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健全完善生猪屠宰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废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更好适应反腐败体制机制和监察体制改革需要。二是保证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对新修订的滇池保护条例、阳宗海保护条例开展执法检查,督促职能部门进一步扛牢政治责任,加强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检查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对种子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促进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筑牢种子安全、粮食生产安全屏障。对殡葬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移风易俗,深化殡葬领域改革。对国防教育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营造热爱、关心、支持国防的浓厚氛围。三是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听取审议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对4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备案,对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等20余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高度重视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依法审查并废止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行办法,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备案审查新路径,首次运用基层立法联系点,对《昆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负面清单》进行研究讨论,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备案审查制度提出意见、表达诉求、参与监督。四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探索法规宣传新形式,《立法守护石寨山大遗址》系列动漫被中宣部选登进入学习强国“普法课堂”,就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等4个地方性法规召开新闻发布会,有效增强法规宣传吸引力、传播力、影响力。组织任命的23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加强普法释法工作,被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2. 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常委会聚焦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和人民群众所盼,主动作为、精准发力,打好监督组合拳,扎实推动昆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助力经济回升向好。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滇中新区经济运行情况报告,促进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对自贸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综合保税区、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四区”联动发展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助力区域协作共建,推动实现发展共赢。对旅游产业发展质量不高开展质询,聚焦9个方面24个问题质问追问,以刚性监督推动解决旅游产业发展突出问题。听取审议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情况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完善政策体系、改进支持模式等建议,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催化作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对上年度园区经济发展专题询问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视察并开展满意度测评,以“闭环监督”促进园区经济提质增效。听取审议中药材产业发展情况专项工作报告,推动解决中药材种植、加工、研发、销售等方面的问题,激发中药材产业发展活力。深入调研全市在售房地产项目情况、红色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情况,促进房地产、文旅等重点产业健康发展。二是加强预算和国资监督,管好人民共同财产。坚持日常在线监督与定期集中重点监督相结合,常态化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督促严格执行预算,规范收支行为。听取审议决算、预算执行等情况报告,审查批准财政决算、预算调整方案,推动财政规范运行。听取审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首次对该项工作开展满意度测评,依法管好财政资金。强化政府债务监督,听取审议专项债券项目收入管理情况工作报告,督促政府加强风险管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专项监督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促进国有资产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推进自然资源资产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率利用。三是加强环境保护监督,助力绿美春城建设。紧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对通报反馈的大观河、大清河等河道水质问题进行现场调研督导,督促及时抓好问题整改。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推动政府综合施策、靶向整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听取审议城市道路开挖、城市围挡管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督促严格规范道路挖掘和围挡设置,推动市容环境不断改善、城市品质不断提升。强化跟踪监督,听取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监管不力质询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促进提升城市园林绿化管护水平。深入滇池沿岸12个重点乡村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滇池沿岸美丽乡村建设和滇池保护工作统筹发展。对农业废弃物处置、集镇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助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提质增效和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四是加强民生领域监督,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听取审议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公平。对医疗卫生优质均衡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促进医改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听取审议脱贫人口和农村居民持续增收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压紧压实政府工作责任,持续推进脱贫人口和农村居民稳定增收。对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对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五是加强市域治理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听取审议安全生产情况专项工作报告,提升城市韧性和抗风险能力,夯实安全发展基础。听取审议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构筑全民反诈防线。听取审议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专题询问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不断深化矛盾纠纷溯源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调研城市和农村饮用水、城市供水保障、滇中引水工程相关情况,确保人民群众用水饮水安全。对城市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风貌。

3. 强化履职服务保障,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上探索新路径。

常委会把支持保障代表履职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健全服务机制,创新活动组织方式,代表工作更接地气、更有活力。一是多渠道拓展“双联系”方式。进一步密切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49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各类联系代表活动。健全完善五级代表联动机制,充分利用代表活动阵地、立法联系点等平台,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零距离倾听民声、全方位汇集民意。二是高标准推进活动阵地建设。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充分发挥78个专业人大代表工作站作用,提升代表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水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之家、联盟街道代表工作站、月牙塘社区代表联络室被确定为省级实践创新联系点。代表工作信息化、专业代表工作站建设、“五级”代表联动等工作经验得到省人大认可,被纳入全省人大代表活动阵地“三年行动计划”推广。三是全方位做好代表履职保障。在促进代表知情知政上持续发力,29名市人大代表受邀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2次列席代表座谈会,收集代表意见建议49条。围绕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口岸建设等主题,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60次,代表履职活力得到有效激发。举办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和农业农村工作监督能力提升培训班,对54名人大代表开展培训,代表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四是高质量办好代表议案建议。采取省市联合督办、跟踪督办等方式,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效。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交办的8件议案全部审议完毕,西山区团结街道变电站建设等410件建议全部办结,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等4件重点建议得到有效落实,一件件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好建议”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暖民心的政策举措。

4. 夯实依法履职根基,在打造“四个机关”上展现新气象。

常委会准确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任务,坚持“四个机关”定位和要求,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人大机关。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组织开展学习研讨115次,两级党组班子成员、机关各党支部书记讲授纪律党课25次,真真正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人大干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配合做好省委巡视工作,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职责,不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持续提升省干部教育培训昆明片区基层党建现场教学精品路线教学点工作,圆满完成省、市4个培训班的培训任务,有效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相融共促。二是以提升能力为关键,切实保障机关高效运行。组织开展党性教育、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举办机关讲堂6期,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设置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撤销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常委会机构职能进一步优化。用心讲好“人大故事”,民营经济立法等系列宣传被中央及全国性媒体刊载。召开全市人大系统办公室主任会议,加强上下联动,提升整体工作实效。三是以实干争先为导向,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干部队伍“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持续巩固和深化“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工作,激励干部实干担当,2名机关干部被评为“实干先锋”。制定人大机关为基层减负“18条”具体措施,严格执行调研视察、精文简会、外出报备等细化规定,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树牢习惯过“紧日子”思想,印发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实施意见,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营造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浓厚氛围。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收入合计48005097.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494297.15元,占总收入的98.9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10800.00元,占总收入的1.0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89618.01元,下降3.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00418.01元,下降4.2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510800.00元,增长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总人数减少9人,导致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大幅度减少,其他收入增加省人大代表工作经费。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支出合计48445766.10元。其中:基本支出37898699.58元,占总支出的78.23%;项目支出10547066.52元,占总支出的21.7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61249.06元,下降2.3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89269.59元,下降2.79%;项目支出减少71979.47元,下降0.6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昆财预〔2024〕1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516会议室功能提升改造经费、昆财预〔2024〕1号市人大会议经费节约。

1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898699.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802920.21元,占基本支出的91.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95779.37元,占基本支出的8.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547066.5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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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494297.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4%。与上年相比减少2100418.01元,下降4.24%,完成年初预算的82.9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人员较多,人员减少9人,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大幅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471989.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58%,完成年初预算的79.6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5203920.29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05752.29元、机关服务18478.8元、人大会议3572581.22元、人大立法300784元、人大监督661803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313609.26元、代表工作1139125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593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减少。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安排。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安排。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安排。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安排。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安排。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安排。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17413.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3%,完成年初预算的97.0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329772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797662.5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422030.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社会保险基数略有变动,人员退休时间有变动。

9. 卫生健康(类)支出3119857.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7%,完成年初预算的99.4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221616.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136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84640.8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定额预算,与实际缴纳金额略有偏差。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23850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2%,完成年初预算的77.5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238503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按全年公积金预算,24年人员法定退休人员较多,所以差异较大。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1197.60元,决算为439409.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7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5682.52元,增长54.8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4932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98%;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2197.60元,决算为111881.1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46%,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9000.00元,决算为17820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0.55%,完成年初预算的77.8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9327.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16.48元,下降0.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672.00元,增长3.8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820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29354.33元),较上年增加6672.00元,增长3.8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1197.60元,支出决算为439409.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7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5682.52元,增长54.8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49327.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2197.60元,决算为111881.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9000.00元,决算为17820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8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出访泰国、马来西亚及异地人大常委会到昆考察学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49327.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16.48元,下降0.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672.00元,增长3.8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820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29354.33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出访泰国、马来西亚及异地人大常委会到昆考察学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4人次。开展内容包括:2024年安排出访泰国、马来西亚进行学习考察。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人大事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1批次),接待人次7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24人)。主要用于人大事务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95779.37元,比上年减少430747.16元,下降12.21%,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人员较多,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10402215.09元,其中,流动资产965848.09元,固定资产8674542.7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61824.21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176669.8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32348.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175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64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527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1758.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1758.00元。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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