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至28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
8月27日,《昆明市石寨山大遗址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在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提请一审。
制定《昆明市石寨山大遗址保护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重点立法项目,是昆明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利用的重要论述,推动文化遗产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地方立法实践。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前,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条例草案》进行审议并形成审议报告。
《条例草案》分为总体要求、保护管理、展示利用、法律责任四个部分,共计二十九条,依据上位法,参考正在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起草。
据了解,石寨山大遗址由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石寨山古墓群与河泊所遗址组成,是滇文化的中心,证实了西汉王朝以滇国“置吏入朝”并设置“益州郡”的史料记载。遗址先后出土的“滇王之印”、1100余枚封泥及2500余枚带字简牍,是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与发展的重要实证。
一审期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条例草案》提出多方面的修改意见。下一步,《条例草案》将结合一审修改意见和新一轮咨询论证情况,进一步完善后再次提请审议。(通讯员李湫莲摄影报道)
来源: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