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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购买立法守护石寨山大遗址宣传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5 11:24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拟对购买立法守护石寨山大遗址宣传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有履约能力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公告的相关要求前来参加比选。

一、 采购项目名称

立法守护石寨山大遗址宣传项目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三、 服务内容

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守护石寨山大遗址为主题,制作文化宣传、条例普法宣传等系列漫画、动画和短视频,让群众看到、参与、认同立法工作各环节,强化群众文化传承保护意识,提高普法效率,擦亮昆明历史文脉名片。

四、 预算资金

项目预算资金2万元。

五、 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独立主体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相关专业资质和认证的服务机构;

(3)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6)参加比选的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中国未失信被执行人、无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无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7)本次比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六、 购买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 承接标准

具有承接提供项目服务能力和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项目合同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八、 报价文件

提交的报价文件份数为一正一副,至少应包含如下内容:

(一)报价单。按照项目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本次报价上限为2万元,报价单位的报价不得超过该报价上限,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

(二)近一年内制作的动画、漫画和短视频内容(现场展示)。

(三)资质条件(a.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b.具有相关专业资质和认证;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本地办公场所证明资料等)。

(四)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

(五)报价人认为的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九、 评审安排

1. 由评审小组对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 选定标准:评审小组根据报价单位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

十、 相关事项

(一)公告时间

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3日,公告期5个工作日。

(二)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1. 报价文件递交方式:报价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到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宣传处(不接受快递、邮寄),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9号楼232室。

2.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10时。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湫莲 0871-63956609。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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