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召开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交流视频会,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副主任傅文杰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何健升在昆明分会场参会,并就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情况作了典型交流发言,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近年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于每年年底在常委会会议上都组织对市政府“10件民生实事”的办理情况进行专项工作评议。2022年,常委会充分借鉴先进发达地区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实践,在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组织开展惠民实事项目人大代表投票表决,将选择权交给群众、决定权交给代表,形成了项目征集由代表参与、项目确定由代表票决、项目实施由代表监督的工作机制。2022年8月,在常委会会议上通过了《昆明市惠民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从实践到制度上实现民生实事项目“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
一是项目征集突出民意“接地气”。每年第三季度,由昆明市人民政府面向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市直各部门,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人民群众公开广泛征集惠民实事项目,对征集到的项目进行分类整理、筛选并开展可行性研究,筛选出初选项目。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由人大代表进行票决确定。项目涵盖教育卫生、交通出行、乡村建设、环境治理、民生保障等领域,充分反映了全市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期待解决的“急难愁盼”问题。
二是项目确定代表票决“应民心”。惠民实事候选项目,由市人民政府提请每年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会前由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书面报告惠民实事候选项目的主要内容、承办部门、投资额度、完成时限等情况,经充分审议后,在全体会议上由全体代表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现场选出群众最关心最急需的惠民实事项目。各代表团组织全体与会代表对惠民实事候选项目进行讨论、审议,并填写惠民实事表决票,根据代表表决的得票结果,按照得票多少顺序由高到低的原则,正式确定年度市人民政府“10件惠民实事”项目。票决过程严格参照选举程序进行,确保科学、公平、公正地决定群众最期盼的民生工程。
三是项目监督“三问一评”促落实。为保证惠民实事项目的实施效果,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年初问计划、年中问进度、年底问效果,市人民代表大会开展满意度测评的“三问一评”工作方式,实现对惠民实事项目的全过程闭环监督,确保惠民实事落地见效,成为真正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市人民政府在惠民实事公布后一个月内,组织牵头承办部门逐项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适时公开惠民实事项目的推进情况,让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每件惠民实事项目的办理情况。常委会将惠民实事项目办理工作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采取专题调研、视察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办理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督促检查,对办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在次年召开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上,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上年度惠民实事项目办理情况,并由全体代表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不满意”票数过半的,必须组织重新办理。
通过构建惠民实事“征集民意—项目选取—过程监督—效果评议”的全链条机制,市人大常委会把准“监督者”的角色定位,全过程监督问效,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惠民实事的提出者、参与者和受益者,推动政府更加科学、更为精准、更富实效的办好惠民实事。这是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新内涵的积极探索,更是充分尊重和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有效举措,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实施办法》向全市各县(市)区实施惠民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提供了指导参考,鼓励各县(市)区积极开展惠民实事项目票决制,有力推动了这项工作在全市逐步实现全覆盖,加速了全市各级人大在履职实践中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步伐。
下一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不断探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方法路径,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系统观念,创新思路方法,扎实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努力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供稿: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作者:彭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