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昆明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的决定
(2023年4月24日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3年5月31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废止<昆明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议案》。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昆明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并依照法定程序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