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建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通过“六强化六争先”举措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发布时间:2021-11-25 11:45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新时代人大全局工作的引领和关键,结合模范机关创建和“四标”工作,坚持人民至上、党建引领,不断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强化政治统领,做到“两个维护”争先。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推动党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见行见效。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锁定机关党建的总任务和总目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推动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建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二是加强思想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专题研讨等多种有效途径,推动理论学习不断深化。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注重抓制度建设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提高政治能力。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通起来,提高全体党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强化主体责任,在担责尽责上争先。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机制。一是组织明责。建立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四级党建责任体系,常委会党组全面领导、机关党组统筹部署、机关党委组织落实、党支部具体负责,形成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二是书记扛责。机关各级党组织书记自觉扛起抓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党建重要工作部署、重要问题处理、重点工作落实。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努力把机关党建“责任田”种成“高产田”。三是党员履责。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人大常委会机关加强党建工作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终身课题,在讲政治守规矩、加强党性修养、提升能力素质、创新工作方法上下功夫,认真履职尽责,当好示范表率。

强化制度落实,在抓常抓长上争先。严格落实制度,探索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强化制度意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章(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二是完善制度规范。积极创新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党支部考核、民主评议党员、创先争优、思想交流、能力提升等考评工作制度,不断提升机关党组织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三是严格制度落实。各党支部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积极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政治生日等党内活动,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党费收缴等各项制度。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坚持参加组织生活。机关实行月工作纪实制、差别化考核、集体廉政谈话、个别提醒谈话等制度,机关作风建设得到有力加强。

强化工作创新,在开拓进取上争先。机关党建始终坚持在工作中创新,通过创新推动工作。一是创新学习方式。坚持党组及时学、党支部跟进学、党员主动学,通过领学、讲授高质量党课、举办读书班、“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以基层一线交流等学习方式,开展线上学与线下学相结合,增强学习的覆盖面和有效性。二是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各支部坚持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积极探索开放式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党建示范点、警示教育基地等进行现场教学,开展技能比赛、扶贫结对、志愿服务、走访群众、社区双报到双报告等活动,着力提升主题党日活动的效果。三是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思路,把握力度、找准角度、蕴含温度,办好文化讲堂、法治讲堂、道德讲堂,开展微党课、举办微讲座、完成微心愿、提倡微奉献,到脱贫攻坚一线、基层社区广泛开展支部联建活动。持续教育引导党员讲政治、比信仰,讲学习、比提高,讲职责、比担当,讲奉献、比服务,形成人大常委会机关团队集体的正能量。

强化标杆引领,在对标达标上争先。制定机关“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方案,结合模范机关创建,政治建设上对标市直机关工委、专业能力上对标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四标”工作。一是探索品牌特色典型示范。在职的8个支部创立了党建特色品牌,在推进“支部特色品牌”示范点创建中,做到“一支部一特色”,以党支部标准化示范带动机关党建全面推进。二是探索智慧党建“小微创新”。从细节处着眼,创新方式推广应用,推动在职党员“云岭先锋”、“学习强国”APP安装注册使用率达100%,运用扫码技术,实现机关党建文化长廊相关内容电子化、线上查阅全覆盖,整合机关信息化会议室,构建开放共享网上党建平台。三是对标上海完善立法工作。以党建为引领,在立法工作上对标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寻求突破,找出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查缺补漏,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地方立法体系的结构和内容。

强化互促共进,在推进业务上争先。坚持以党建工作为统领,全面依法履行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定职责。一是坚持党性与人民性高度统一。紧扣人大常委会机关是地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民意代表机关的工作特点,坚持人民至上、党建引领,创建“倾听民声、反映民意、汇聚民智、服务民生”机关党建品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地方人大工作始终与党委同心同向、合力合拍。二是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强化“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延伸覆盖到哪里”的理念,切实发挥党建对人大立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代表工作等的保障推进作用。三是坚持党建与重点工作协调推进。把党建工作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始终,聚焦民族团结进步、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民生改善、抗击疫情等重点工作,积极行动、身先士卒,在高质量推动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中充分发挥人大优势、贡献人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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