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工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市财政局:
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昆财绩〔2018〕60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补充完善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资料并进行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打分的通知》要求,市人大高度重视,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机关 2019年度市人大代表工作项目支出绩效工作认真进行梳理总结,现将自评情况总结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 立项背景及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法》和代表工作制度的规定,负责办理上一级和本级人民代表的选举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和指导市人大代表活动、及时收集、反映代表活动情况及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同全国、省人大代表的联系,做好全国、省人大代表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活动的组织和联络工作;了解掌握昆明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的变动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向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反映;负责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转办、督办和检查工作,将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将代表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负责接待和办理市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做好登记、承办、转办、催复以及编写有关情况反映等工作。
2. 项目实施情况。
达到预算申报的“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开展代表工作不少于10项”的绩效目标,相应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均和预期一致。
3. 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经费为年初预算财政拨款802.95万元,预算执行770.74万元,其中:本级支出95.84万元,市对下转移支付支出674.90万元。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经费管理具体规定,厉行勤俭节约,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和超预算开支等违规情况。
4. 组织及管理情况。
1、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开展代表工作的原则,科学制定2019年代表工作计划,并上报中共昆明市委批示。
2、 报经市委审议通过后,2019年2月25日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及会议议题安排》,审议通过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代表工作计划。
3、 按照根据《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及会议议题安排》、《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人大代表工作项目经费管理,保障资金支出合法合规。
4、 建立秘书长办公会议(办公厅党组会议)定期听取和研究项目实施、项目经费管理工作机制,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跟踪监控。
(二)绩效目标。
1. 总目标。
市人大机关通过开展代表工作,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改进代表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实效,努力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积极搭建服务代表履职、促进代表尽责的工作平台,进一步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选民的双向联系,切实提高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为代表履行职责、服务群众提供有力保障,支持和引导代表为昆明改革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2. 年度目标。
(1)做好代表履职学习培训工作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要求, 1月8日至9日,组织昆明市选举产生的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61人开展履职培训,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人大制度理论和代表履职等相关知识,提高了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根据《市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培训五年规划(2017—2021年)》,5月14日至20日 ,组织94名市人大代表赴浙江大学,就如何进一步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认识,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做好新形势下人大代表工作,进行了为期7天的学习培训。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法治政府与当下中国国情,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等专题讲座。通过培训,增强了代表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和履职意识,提高了代表的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
(2)做好代表活动组织服务及保障工作
一是按季度及时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通知》,并派员参加市代表小组活动,指导、协调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好闭会期间的市代表活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为切实加强省、市、县(市)区“三级”人大代表联动,增强代表闭会期间的履职实效,省十三届人大代表选出后,及时发出通知,按照就近就地原则,根据地域、工作性质和行业特点,将昆明市选举产生的86名省人大代表划分到十四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和联系群众活动。二是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开展持证视察工作,应李琪等省、市人大代表的要求,组织对我市金星汽配城片区环境相关情况进行持证视察。三是组织我市的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对昆明市地铁运营情况进行视察。四是对代表在履职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分门别类综合整理成《代表之声》、《代表工作》,分别报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领导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对促进政府推行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及时下拨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代表持证视察经费、代表履职经费等,为代表履职活动提供了物质保障。积极配合办公厅进行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做好代表信息的录入工作,创新了代表履职的方式。
(3) 保障市人大代表知情知政
一是召开重大事项情况通报会,市人大常委会今年两次召开我市重大事项情况通报会,共组织了部分省人大代表和十四县(市)区、驻昆部队的部分市人大代表近400名参加,邀请政府领导及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向代表通报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使代表进一步了解我市重大工作情况,增强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坚持每一次常委会邀请代表列席会议。三是坚持为每位代表订阅和寄送《中国人大》、《云南人大》、《昆明人大》等刊物及与代表履职相关的法律书籍和各类资料。
(4)认真做好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办法》,多形式多渠道倾听民声、反映民意、汇聚民智。落实三级人大代表联动制度,加强代表的履职和服务管理工作。
(5)认真做好代表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意见建议督办交办工作;对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及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对代表建议和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努力提高建议办理落实率。
一是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结束后,会同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及相关部门及时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按《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处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召开全市代表建议交办会,交有关单位、组织研究办理。二是与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共同组织对代表建议办理人员进行办理业务培训,就如何办理好代表建议进行辅导,针对以往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明确的改进要求。同时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收集到的代表建议进行汇总,征求市人大各专工委意见后,联系工作实际提出拟作为重点办理的代表建议,并将建议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报主任会议研究后,确定了5件作为重点建议办理。三是坚持每年两次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对市政府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向市政府进行反馈,对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以无记名的方式,进行了测评
二、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了解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在以后年度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1. 前期调研。
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资料实地查看项目的实际完成状态,查验项目实施的真实性和规范性,检验已完成项目的运行效果。
2. 研究文件。
项目相关资料及财政绩效评价相关文件。
3.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的设计。
绩效评价指标是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根据使用范围不同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根据性质不同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绩效评价小组按照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设计确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 绩效评价原则。
绩效评价小组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坚持真实、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综合绩效评价的原则;坚持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原则;坚持绩效评价与项目支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绩效相关原则。
2. 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小组在指标评价、数据采集和社会调查中综合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方法开展评价工作。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 数据填报和采集。
绩效评价小组发放基础数据表给项目单位,由其填写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资金收支情况及投入产出状况等信息。
2. 社会调查。
对具有明确受益对象的评价项目,设计问卷调查表,根据项目特点选取调查对象,确定问卷调查表的发放、回收方式。
3. 数据分析和撰写报告。
绩效评价小组深入项目单位及工作现场,通过听取情况介绍介绍,实地考察、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座谈询问、对照查证复核等方式,对项目有关情况和基础材料进行核实,掌握第一手评价资料。绩效评价小组根据核实的情况,独立、客观、公正地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认真填写评价工作底稿,提出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求项目单位及时反馈绩效评价小组,由其进行集体研究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多为共性指标,但真正能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由于设置难度较大,还不能满足目前工作开展需要。
三、 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 评价结果。
根据《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及会议议题安排》、《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和《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对照年初预算确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任务,对项目经费的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任务分解,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绩效目标执行预算支出,做到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规合法,确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保障了各项年度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2019年度市人大监督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为优。
2. 主要绩效。
通过开展代表工作,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改进代表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实效,努力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积极搭建服务代表履职、促进代表尽责的工作平台,进一步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选民的双向联系,切实提高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为代表履行职责、服务群众提供有力保障,支持和引导代表为昆明改革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二)具体绩效分析。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分析、评价并打分。
四、 成本效益分析
对资金使用方向、资金收入和支出结构;项目和资金管理情况;资金的节约性、资金使用效果;变化趋势等进行分析评价。
按照《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及会议议题安排》、《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人大立法项目经费管理。保障资金支出合法合规,资金分配合理,突出重点,公平公正,无散小差现象,资金分配和使用方向与资金管理办法相符。项目经费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资金拨付及时,无滞留、闲置等现象。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
五、 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市人大进一步加强对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服务保障,不断改进代表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实效,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为加快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凝聚智慧和力量。
机关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12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财绩〔2016〕47号)精神,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畴;负责统筹解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制定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构建起“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运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机关管理效能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和改进措施。
虽然市人大的代表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展望未来,我市代表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提高人大代表工作质量的要求将更高。面对发展的需要,机关的代表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如何按照新形势的要求,加强人大代表工作,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从理论上、实践上还要继续深入进行研究;二是加强对代表工作者的多学科知识培训和实践锻炼,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严谨、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代表工作队伍,为我市代表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三是代表工作部门要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认真落实整改意见,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