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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9-25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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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一、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二、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是昆明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为:在本辖区内保证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本行政区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等事务。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为: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其依照国家宪法、法律、地方组织法和其他规定进行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有以下几项:

1、 组织召开市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中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议法律案和各项议案,讨论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2、 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提高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依法规范开展人事任免工作,为促进昆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3、 着眼昆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认真贯彻市委对立法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紧扣昆明改革建设发展需要,坚持急需先立、突出重点,质量为上、特色为重,科学制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不断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为加快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4、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根据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创新监督方式,着力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代表工作制度的规定,切实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积极探索支持和服务代表依法履职的方法途径,不断改进代表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实效,为全市改革发展建设凝聚智慧力量。

6、 积极适应人大工作与时俱进要求,加强理论研究,使人大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宣传工作,努力提高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7、 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扎实抓好市人大常委会思想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形成目标明确、职责清晰、程序规范、科学有序、廉洁高效的人大工作格局。

8、 认真执行市委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努力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认真做好对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的牵头帮扶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继续抓好全市旅游产业推进工作,以优化结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积极推进全域旅游和国际旅游城市建设;按照年度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安排,认真完成人大深化改革任务;认真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招商引资、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调研督查、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河长制等市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8人。其中:行政编制13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7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7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7人。其中:离休10人,退休97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按照《关于昆明市“一湖两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家督导组车辆处置的批复》(昆汽编办复【2017】41号)意见,同意撤销的原昆明市“一湖两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家督导组使用的云AA6001柯斯达车辆,暂时留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缓解调研视察、扶贫任务重的用车实际困难。该车辆按照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进行暂时使用管理,不予核定车辆编制,待该车辆达到报废条件时予以报废,不再更新购置。故市人大2017年年末实有车辆数为4辆,自2018年起,年末实有车辆数为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收入合计4,731.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31.2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5,830.48万元对比,减少了1099.2万元, 减幅18.85%。主要原因为优化合并项目经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减少。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支出合计4,73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0.44万元,占总支出的80.54%;项目支出920.84万元,占总支出的19.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5,830.48万元对比减少1099.20万元,减幅18.85%,减少的主要原因有:

2018年,追加项目支出经费583.42万元,其中:追加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厅升级改造经费支出205.00万元、追加策划制作“改革开放40周年人大工作专题片、扶贫工作纪实片”制作宣传经费支出70.00万元;财政追加核拨2018年5个团组8人的领导因公出国(境)经费58.92万元;财政追加核拨市人大机关昆明市智慧城市发展资金100.00万元;财政追加核拨市人大机关“互联网+人大”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尾款及监理费149.50万元。2019年均无上述项目支出。

2018年,机关发放除目标奖以外的奖金270.00万元,其中:招商引资奖120.00万元、财税收入奖10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奖50.00万元。2019年无三项奖金的收支。

2019年机关一般项目支出数均较2018年有所减少,各项目支出减少合计金额约246.00万元,其中:机关服务支出减少160.84万元、人大会议支出减少19.83万元、人大立法支出减少14.04万元、人大监督支出减少10.34万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支出减少8.88万元、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减少5.79万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10.44万元。与上年3,855.92万元对比,减少45.48万元,减幅1.1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厉行节约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44%。基本支出各项明细如下:

1、 工资福利支出3,178.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42%;

2、 商品和服务支出342.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8%;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2.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4%;

4、 其他资本性支出1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0.84万元。与上年1,974.56万元对比减少1,053.72万元,减幅53.3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人大机关整合项目、厉行节约。2019年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0.84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6.03万元、机关服务8.00万元、人大会议308.17万元、人大立法工作支出59.06万元、人大监督工作支出15.66万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76.02万元、代表工作支出19.82万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69.52万元、纪检监察事务(派驻派出机构)支出1.39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7万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31.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5,830.48万元对比,减少1099.2万元,减幅18.85%,主要原因为机关整合项目、厉行节约,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70.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2%。主要用于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人大事务支出,包括:行政运行3048.2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6.03万元、机关服务8.00万元、人大会议308.17万元、人大立法59.06万元、人大监督15.66万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76.02万元、代表工作19.82万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69.52万元、纪检监察事务(派驻派出机构)1.4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6万元。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7.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5%。主要用于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类)支出220.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主要用于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主要反映重特病医疗保险支出)。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282.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7%。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2.47万元(因2019年机构改革,市接待办撤销,原市接待办部分接待任务划转市级五大机关,其原有市接待经费65万元转入市人大,其中:接待经费60万元,接待培训费5万元,加上年中追加接待经费60万元,市人大2019年“三公”经费实际预算安排合计112.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47万元,公务接待费65万元),支出决算为39.60万元,完成预算的35.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4.76万元,完成预算的98.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02万元,完成预算的43.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81万元,完成预算的16.6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公车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因2019年机构改革,市接待办撤销,原市接待办部分接待任务划转市级五大机关,其原有市接待经费65.00万元转入市人大,其中:接待经费60.00万元,接待培训费5.00万元,加上年中追加接待经费60.00万元,市人大2019年“公务接待”经费实际预算安排合计65.00万元,因此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91.72万元减少52.12万元,下降56.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4.16万元,下降74.9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22万元,下降52.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27万元,增长204.6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及减少的主要原因有:2019年领导出国任务较上年减少,致使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公车管理公务用车管理,致使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因2019年机构改革,市接待办撤销,原市接待办部分接待任务划转市级五大机关,其原有市接待经费65万元转入市人大,其中:接待经费60.00万元,接待培训费5.00万元,加上年中追加接待经费60.00万元,市人大2019年“公务接待”经费实际预算安排合计65.00万元,因此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4.76万元,占37.2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2万元,占35.42%;公务接待费支出10.81万元,占27.3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4.76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2人次。开展内容包括:2019年市人大共有2个团组2人的出国经费14.76万元,其中: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组团1个1人,常委会领导因公出访芬兰、挪威、英国8.56万元,此项支出为年中追加财政核拨支出;参加其他单位团组1个1人,教科文卫委主任因公出访挪威、丹麦6.20万元,此项支出使用年初预算出国经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10.8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8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外人大、省内地州人大考察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9.83万元,与上年460.59万元对比,较上年减少100.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昆明市人大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31.94万元、水费5.71万元、邮电费7.49万元、差旅费22.93万元、维护费16.69万元、印刷费0.15万元、会议费17.42万元、培训费1.75万元、劳务费12.61万元、工会经费9.20万元、福利费25.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2.3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7.7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3.67万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1,710.64万元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7.65万元,固定资产1,322.9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3,169.05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58.41万元,减幅46.02%,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61.94万元,增幅71.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往来款项增加;固定资产减少1620.36万元,减幅55.0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0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0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行次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小计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234567891011 合计11710.64387.651322.99701.755.78 615.4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9年度昆明市人大机关共实施项目经费经费支出920.84万元。对其中的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经费、人大立法经费、人大监督经费、人大代表经费4个项目进行了评价。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项目有规范的内控机制。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通过严格的考核机制推动项目规范化。加强项目管理,安排使用专项经费,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加强经费使用管理,专款专用,高效合理的安排资金使用好专项资金,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综合评定为优。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项目绩效目标包括:

1. 确保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顺利召开,各项议程顺利完成。

2. 修订、废止、打包修改13件(项)地方性法规,其中:修订4件:《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昆明市松华坝水库保护条例》《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废止2件:《昆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昆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打包修改6件:《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昆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昆明市节约能源条例》《昆明市清水海保护条例》《昆明市消防条例》。适时修订1项,根据机构改革,适时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打包修改;研究起草、成熟时安排审议了《昆明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条例》《昆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昆明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昆明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昆明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条例(修订)》《昆明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昆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修订)》《昆明市文物保护条例(修订)》10件地方性法规。;组织进行了《昆明市住房保障条例》《昆明市民宿管理条例》《昆明市精神卫生条例》《昆明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昆明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昆明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修订)》《昆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修订)》《昆明市计量监督管理条例(修订)》《昆明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修订)》《昆明市就业促进条例(修订)》《昆明市石林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修订)》《昆明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修订)》《昆明市地下水保护条例(修订)》《昆明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修订)》《昆明市九乡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修订)》《昆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修订)》17件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前期调研,由调研部门和相关部门先进行立法的可行性、主要规范内容、重点和难点等方面的前期调研,起草完成了立法调研报告,为立法做好准备。

3. 按照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开展监督工作不少于20件。

4. 照年度工作要点,开展代表工作不少于10项。

项目绩效做到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

(四)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昆财绩〔2018〕60号)的要求,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进行了绩效自评工作,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优”。根据《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及会议议题安排》、《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和《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对照年初预算确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任务,对项目经费的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任务分解,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绩效目标执行预算支出,做到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规合法,确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保障了各项年度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充分发挥了人大立法、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等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助推寻甸脱贫攻坚作出了积极贡献.2019年度市人大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自评为优。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无其它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市人大的基本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市人大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映市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反映市人大立法方面的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反映市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反映市人大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市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信访工作(项):反映市人大处理来信来访工作的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纪检监察部门派驻市人大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市人大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市人大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3、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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