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7日,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一、 任免
任命胡建军为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其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申开银为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昆明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
马留安的昆明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董华祥的昆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 、决定任免
决定免去:
陈浩的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姚振康的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李忠德的昆明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杨蔚玲的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张斌为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永禄为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春为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三、 任免
免去:
王勇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曾庆娟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刘斌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王勇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四、 任免
免去:
李捷的昆明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建明的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范宏刚的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袁青为昆明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