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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0-17 15:4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昆办发〔2018〕34号)精神,创新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监督工作,提升预算审查监督专业化水平,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党组第四十四次会议研究同意,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人大预算审查和监督工作,根据《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有关要求,我单位编制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项目(项目代码:E0901)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三、 主要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项目经费预算20万元(大写金额:贰拾万元整),项目主要内容为:

(一)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日常检查、管理;

(二)专项的政府预算、决算等报告审查;

(三)专项的政府部门预算审查;

(四)其他。

四、 预算资金

(一)预算资金:20万元

(二)资金来源: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市人大常委会 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项目经费。

五、 承接标准

具有相当财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职业道德水平高、专业胜任能力强、业务执行到位、事务所具有一定规模。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项目合同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我单位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项目按要求实施。

七、 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昆政办发〔2019〕33号):“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之内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5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的规定,我单位拟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 有关事项

请有符合承接标准、意向的第三方机构自此公示发布起五个工作日内报名,并将报名表和企业概况发送至邮箱,邮箱号:ygw6946@163.com

联系单位:昆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3166946


附:报名表(填报)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15日

附件: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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