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代表团 郑晓凤
我市盲人出行主要凭借经验和记忆,靠手杖摸索探路,“乘坐公交”成为我市盲人出行最主要的交通方式。多年来,昆明市公交公司为盲人出行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盲人平安出行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让盲人免费乘坐公交,在公交站台铺设盲道,在公交车内安装语音报站系统……为广大盲人安全、顺利出行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昆明市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公交事业的快速发展,对盲人出行带来了新的障碍,越来越难以满足盲人出行的需求,具体表现在:
一、 公交车无车外报站系统,盲人无法准确辨别停靠车辆;
二、 公交车站台较长,多路公交车同时停靠,盲人无法准确乘坐;
三、 公交车停靠时间较短,盲人无法及时登车。
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昆明市现有盲人6.22万人,每天都有数以千计的盲人为了生活、工作和学习需要搭乘公交出行,艰难地摸索于城市的各路公交之间。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广大盲人越来越渴望走出家庭,融入社会。但出行障碍却成了盲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平等融入社会的最大困难。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昆明市于2005年开展了全市性的无障碍创建工作。2007年被评为全国无障碍先进城市。2008年昆明市正式申请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并于2010年通过验收。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昆明把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和搞好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为契机,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正逢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阶段,良好的无障碍出行环境直接关系到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一个城市无障碍建设做得怎样,客观上反映这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反映了全社会对残疾人及其他需要特别关心的群体的人文关怀力度。大力推进无障碍建设工作,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体社会成员对残疾人事业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关心。
“无障碍建设”成为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它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人文关怀。针对残疾人事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群体,需要全社会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胡锦涛同志曾提出:“要改善对残疾人的服务,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加快无障碍建设,发展残疾人服务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19号》第六条也规定:“公共交通逐步完善无障碍设备。”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也联合发文,按照交通强国建设的总体要求,明确我国推进交通运输无障碍出行服务行动纲要。意见强调:依据相关标准要求完善站场、枢纽、车辆设施的盲文标志标识配置、残疾人通讯系统、语音导航和导盲系统建设。要求各部门将其列入议事日程和民生实事,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监督检查。昆明市也出台了《昆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根据以上情况以及其它城市的成功做法,并结合昆明市创建智慧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经广泛听取广大盲人朋友的反映,特向公交主管部门提出以下建议:
一、 改进公交车现有报站系统,选用适合盲人需求的智能报站器;
二、 合理配置公交站点,尽量避免多路公交车同时停靠同一站点;
三、 改善公交服务质量,加强服务意识,适当增加站点停靠时间,以方便盲人及其他重点乘客上下车。
保障残疾人的出行权,为残疾人出行提供便利和优惠,为盲人乘坐公交实现无障碍,是积极履行法定义务的体现,也是我国对《残疾人权利公约》承诺的兑现,公交部门应当积极履行这一法定义务。残疾人在社会生活中有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盲人又是残疾人中最困难的群体。让残疾人和全社会一起共享社会物质文明,关爱残疾人同胞是整个社会应有的责任。出行对于残疾人十分重要,只有出行方便,才能更好地参与社会生活。
昆明是面向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化门户和“桥头堡”城市,优质的无障碍环境将极大地提升昆明的城市形象。这一切需要党委、政府及其各相关部门的关心、重视、认真履行职责,需要全社会的理解支持,需要大家携起手来,提高无障碍环境意识,把本市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好,管理好。让我们一起参与,献出爱心,伸出双手,共同营造无障碍环境,让更多的残疾人在昆明受益,享受无障碍环境,享受社会文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