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6日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议案》《关于把昆明市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议案》2件议案,作为本次会议议案。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法律和《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处理程序的规定》,将本次会议议案的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办理落实。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及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对议案办理工作应加强检查,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