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代表团 张学芬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民间借贷、校园贷及非法集资活动越来越多,民间借贷本来是一个合法古老的话题,但现在有些已经发展成为职业化、集团化的社会毒瘤,也就是我们经常讲的“地下钱庄”“放水公司”等,有的通过项目包装,以高利息为诱饵非法吸纳公众资金。校园贷是指在校学生向各类借款平台借钱的行为,其本意是解决贫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困难。但近年来,由民间借贷、校园贷和非法集资引发的案件居高不下,大案要案频频发生,很多家庭由此引发一系列的悲剧。这些现象不仅严重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破坏了正常的金融秩序,而且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因而,需要政府加大打击和管控的力度,切实维护老百姓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
建议:一、加大风险防范宣传力度。从政府、银监、金融单位到村社、校园,要加大对民间借贷、校园贷及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和讲解,提高老百姓的风险防范意识,让大家树立正确的借贷理财观念,自觉抵制或不参与非法借贷或集资行为。二、加强预警监测,加大打击力度,从严从重处理非法借贷及集资者。应建立有效的预警监测体系,加强对此类活动的预警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制止,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非法借贷及集资者,要从严从重处理,加大打击力度。三、建立合理有效的监管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制度。各相关部门不能在案件发生了才去监管,不能各自为政,相互脱节。而是要职责明确,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把监管工作做实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