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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议
[作者:发布时间:2018-02-05 17:23来源: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寻甸代表团 李来香

农村扶贫开发政策实施以来,随着农危改、宜居农房建设、道路硬化、贫困村整村推进等项目的实施,我市各县区农村整体风貌和生活环境得到极大改观。市政府对乡村人居环境改善高度重视,出台了“七改三清”、“五堆”清理等多种措施以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收到了较好效果。但是,随着农村经济迅猛发展,农民收入和消费水平迅快速增长,商品的过度包装,生活垃圾大量增加、处理不及时,成为影响村容整洁的重要因素。目前,镇、乡、村都没有专业的生活垃圾处理场,垃圾处理主要是焚烧和填埋,极易造成空气、土壤、河流污染和火灾隐患;各村民小组虽然都配备了1名保洁员,但都不是专职,且由于工资低、选配人员时多倾斜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因素,造成保洁员工作能力参差不齐,责任心不强,且监督管理不到位,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经常是为应付上级检查而临时清理,平时乱堆乱放、随意丢弃情况普遍;各村委会没有专用垃圾清运车及清运人员,突击性组织的垃圾清运都是由村委会出资找货车、高价找临时工处理,村委会负担重,垃圾清运不能形成长效机制,没有资金保障。针对以上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一、 每个乡镇建一个垃圾处理场,规范处理辖区内的生活垃圾。二、每村委会配一台中型垃圾清运车、一名管理员,负责本村委会垃圾清运和村内环境卫生监督整治。

三、 每个自然村配一名专职保洁员,工资根据村民人数按比例2000到3000元发放,负责收纳本村生活垃圾和监督、教育村民维护村内环境卫生。保洁员岗位在本村村民中公开竞聘,把有责任心、工作能力强、热心公益的村民聘为保洁员,实行村民监督考核制度,定期考核,及时解聘无劳动能力、不尽责、村民不满意人员。通过以上措施,实现农村环境清洁常态化,提高村民的满意度、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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