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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09-27 16:57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昆明市人大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门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昆明市人大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 主要职能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是昆明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是其常设机关,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于1981年6月成立。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为:在本辖区内保证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本行政区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等事务。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发展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为: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其依照国家宪法、法律、地方组织法和其他规定进行工作。

(二)、 年度主要工作介绍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着眼昆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原则,围绕五年立法规划,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行使地方立法权制定或修改地方性法规,为昆明改革建设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2、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加大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宏观经济运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社会民生事业改善的监督力度,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昆明改革建设发展凝聚更多智慧和力量。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行使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依法规范人事任免工作。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法》和代表工作制度的规定,负责办理上一级和本级人民代表的选举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和指导市人大代表活动、即使收集、反映代表活动情况及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同昆明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的联系,发展做好全国、省人大代表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的活动的组织和联络工作;了解掌握昆明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的变动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向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反映;负责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转办、督办和检查工作,将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将代表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负责接待和办理市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做好登记、承办、转办、催复以及编写有关情况反映等工作。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人大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属于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市人大部门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2人。其中:行政编制1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7人), 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7人)。离退休人员95人。其中:离休12人,退休83人。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市人大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6年度收入合计4252.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52.8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97.38万元,增幅达78. 7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使人员经费增加857.98万元,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6年度支出合计425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6.45万元,占总支出的64.81%,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897.65万元,增幅81.8%,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增加使人员经费增加857.98万元;项目支出1496.43万元,占总支出的54.29%,与上年对比, 项目支出增加199.73万元,增幅18.2%。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人大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52.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97.38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增加使人员经费增加857.98万元,增幅达78.7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96.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96%。基本支出2756.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02%。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291.57万元,用于保障市人大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6.67万元;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如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97.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98%。

2. 住房保障支出158.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2%,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3. 城乡社区支出98.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主要用于一湖两江督导组工作经费支出。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市人大“三公”经费预算为168.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为163.58万元,完成预算的97.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2.15万元,完成预算的133.7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减少30.31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2016年出国团组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4.46万元,完成预算的87.3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9.64万元,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减少及单位加强了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6.96万元,完成预算的69.6%,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较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费减少0.8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单位规范机关接待管理,厉行节约所致。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80.74万元,下降33.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30.31万元,下降36.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9.64万元,下降32.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万元,下降10.3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有2016年出国团组减少、单位加强了车辆的使用管理、单位规范了机关接待管理,厉行节约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2.15万元,占31.8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46万元,占63.86%;公务接待费支出6.96万元,占4.26%。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2.15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6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4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4.4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改革前48辆公务用车(车改后留用4辆)运行费。主要用于日常公务、调研、视察、检查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6.9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9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 ,接待人次700人,主要用于与外省市、地州人大等相关部门工作联系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6.6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6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增加致使机关运行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保障市人大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昆明市人大公厅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为机关阅览室图书资料购置5万元及机关办公系统运行维护费9万元。

(三)、 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保障市人大行政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市人大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市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五、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指市人大立法工作方面的支出。

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

指为市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指市人大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各项支出。

八、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

指市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九、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信访工作(项):指市人大处理来信来访工作的支出。

十、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十一、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用于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三、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市人大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五、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指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昆明市是人大办公厅2016年决算公开

详见附件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代16年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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