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草案)
(2017年4月17日昆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 任免
免去:
叶亚光的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胡思明的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兰 昆的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 棱的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文义的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寸 东的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建平的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汪明涛的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建平的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 凤的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周 凡的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免:
任命陈 敏为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其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王本晋为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昆明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任命:
杨玺生为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
翁 磊为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申开银为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陈 泓为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艾树祥为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吴卫东为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主任;
和松华为昆明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二、 决定任命
李志工为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邢敦忠为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茂忠为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孙 涛为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三、 任免
任命:
孟 静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褚晓云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路晓琨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晏 晖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国民、郝遵华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 任免
免去:
孟宪诚、李杨涛的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任命:
王松柏为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谭 虹为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傅轶迅为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殷 灵为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 锐为东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贾永强为呈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 立为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志刚为安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宗继明为富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 伟为宜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建林为嵩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闫晓东为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竹芳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 勇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