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6日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14年3月28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
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废止〈昆明市云龙水库保护条例〉的议案》。会议经过审议,决定自《云南省云龙水库保护条例》2014年1月1日施行之日起同时废止《昆明市云龙水库保护条例》,并依照法定程序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