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单位预算执行完毕,各项目资金使用部门依据市财政局批复的2016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组织本部门对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实施了自评,并将自评结果报送机关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部门自评结果进行了抽查核实,对各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按照“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进行评定,现将考核结果运用情况通知如下:
1.各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部门下一年度预算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以促进各部门加强管理、增强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履职效率和服务质量。
2.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相结合。各业务部门针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中存在的管理问题,应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办法,保证项目规范实施,促进项目资金有效使用,提高项目实施的效益、效率和效果。
3.机关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部门预算绩
效管理考核及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等,形成部门年度预算绩效报告,按照政务公开等相关规定,通过机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增强评价结果的透明度。
4.绩效评价结果与加强绩效监督相结合。机关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各部门的年度预算支出绩效报告提交办公厅领导班子及机关纪委,作为考核部门领导干部和职工评优评奖的依据 。
对各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评定结果如下: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的部门—研究室、法委、教科委
以上部门绩效自评报告基本格式规范、各项评价指标明确、相关数据齐全、标准清楚、评价结论较客观合理、对问题分析全面深入,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评价材料。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为“良”的部门—内司委、城环委、财经委、农工委、外侨委、机关党委、人事委、教科委、民宗委、老干办、信息处、秘书处、信访处。
以上部门绩效自评报告基本格式规范、各项评价指标基本明确、相关数据有待齐全、标准基本清楚、评价结论较客观合理、对问题分析不够全面深入,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评价材料。
机关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部门绩效评价结果为“良”的部门,今后要认真领会学习各项考核指标和要求,将工作完成情况与考核指标进行对照,使考核指标变为对工作的要求;应全面收集整理与考核有关的数据、资料,对照预算安排情况、绩效目标和部门工作任务,对工作取得的成效进行重点分析、总结,找出工作中的亮点和不足;绩效自评报告力求内容全面、数据详实、突出特色,反映问题要真实客观、提出建议针对性要强。
今后,在部门绩效自评的基础上,机关将积极创新绩效评价方式,采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方式,对机关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要切实运用在下一年度的预算安排、工作安排中。
市人大机关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