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9日在昆明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建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向本次会议报告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 代表建议办理的基本情况
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市人大代表认真依法履职,提出建议278件,闭会期间提出建议34件,共提出代表建议312件。按建议内容分类:经济建设方面77 件,占24.7%;城乡建设管理、环保方面116件,占37.2%;教科文卫方面35件,占11.2%;公安、民政、人事等方面76件,占24.3%;党群方面8件,占2.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12件建议分别由74个部门、组织和单位研究办理。其中,市政府部门办理292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1件,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办理3件,市党群系统办理7件,省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办理3件,滇中新区办理6件。
截止到11月30日,经各承办单位共同努力,今年代表提出的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办理的情况是:经逐件审核,分为以下三类: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已经解决或部分解决的(A类)有204件,占建议总数的65.4%;建议所提问题列入工作部门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有89件,占建议总数的28.5%;建议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解决的(C类)有19件,占6.1%。
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5件重点建议得到较好落实,经检查和审核,5件重点建议已经办理并答复代表。
二、 建议办理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顺利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及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人大常委会下发了《关于办理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通知》,及时与市委、市政府召开建议交办会,安排部署建议办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子贞对建议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经过反复筛选,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了5件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建议,及时交由市政府重点办理。市政府坚持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不断完善考核奖惩措施,表彰奖励先进和督促鞭策后进,市长对办好建议工作亲自批示,提出要求,分管副市长带队对重点建议调研,研究解决措施。市委、市政府目督办下发通知,对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作出具体安排,明确责任和办结时限。承办单位认真落实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基本上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处室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办理的工作格局,保证了建议办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程序,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建议办理工作实效。一是各承办单位严格办理工作程序,拟定办理工作方案,层层落实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度,加强调查研究。二是各承办单位认真执行《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理工作制度和措施,规范代表建议的签收、交办、承办、面商、回复、督办、归档等各个环节和程序,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规范化和制度化。三是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协商。多数承办单位领导带队到代表所在单位和驻地与代表面商,通过与代表面对面协商、开座谈会、回访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四是注重代表建议的解决和落实。大多数承办单位坚持标准,落实责任和措施,认真研究和解决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
(三)加大督办,跟踪落实,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得到落实。一是加大对重点建议的重点督办工作。对主任会议确定的5件重点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分别参与重点建议的专题调研、督办和检查。市人大各专委和常委会工作机构以组织代表调研、视察等形式,加大督办力度。二是坚持和完善定期检查制度。7月21日至2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对市政府20个承办单位办理的287件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以及一次会议以来B、C类代表建议的跟踪办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占市政府办理代表建议总数的98.3%。11月18日至20日,组织对市政府办理的5件重点建议进行检查。两次检查共提出12条建议和意见,向市政府反馈,督促改进工作。三是探索建议办理工作评议制度。结合代表建议的检查工作,首次运用工作评议的监督方式,对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水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滇池管理局、市财政局办理代表建议情况进行了工作评议,效果明显。四是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督办力度。下发了《关于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及时到承办单位催办和督办,保证了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
三、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2015年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代表总体上是满意的,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一是个别承办单位领导和承办人员对人大代表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办理成效不明显。二是少数单位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办理代表建议时与代表沟通协商不够,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高。三是少数部门承办人员变动频繁,办理工作业务不熟。少数部门答复代表时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没有切实可行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四是对涉及多个部门办理和问题解决难度大的建议,少数主办单位主动协调不到位、协办部门主动配合不够。
四、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好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充分认识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尊重和支持代表行使职权,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也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重要体现。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加强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内容,不断改进工作,切实把代表建议办出成效,让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
(二)要进一步落实责任,提高办理质量。要及时准确交办好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好代表建议列入本单位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规范程序,落实责任。办理工作中切实加强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和联系,增强答复工作的针对性,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针对存在的问题,在明年要继续认真组织好承办工作人员的建议办理业务知识培训。
(三)要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推进办理工作落实。要把建议办理工作同强化人大监督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建议督办工作的新措施、新办法。通过组织重点督办、定期检查督办、审议督办、评议督办、持证视察跟踪督办、专业代表小组督办等多种形式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力度,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为办理工作打好基础。各承办单位要重视和加强建议办理工作队伍和业务骨干的建设,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建议办理工作水平。保持办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建立和完善代表建议激励和鞭策机制,激发承办单位和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建议解决率,推动我市代表建议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