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7日昆明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 任免
免去:宋黎明的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任命:金志伟为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 决定任免
决定免去:
许勇刚的昆明市卫生局局长职务;
洪 莺的昆明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孟庆红为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龚晓坤为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和丽川为昆明市财政局局长;
李云周为昆明市商务局局长。
三、 任免
免去:
郁 云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汤名哲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褚晓云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
尹 群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裁判庭庭长职务;
徐国倚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褚晓云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尹 群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谢海玲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裁判庭庭长。
四、 任免
任命:
马小云、秦 云、张 倩为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陈 智的昆明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勤英的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