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修订4件地方性法规,组织开展25件法规项目立法调研,对《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进行了“立法后评价”。常委会坚持法规修订与制定并重,突出经济转型升级、民生事业改善和社会管理创新等重点领域的立法需求。
“数”说立法
15件
值得一提的是,昆明市人大常委会着力突破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瓶颈制约,统筹解决政策扶持不配套、保障制度不健全、教师队伍不稳定等问题,制定了《昆明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推动昆明民办教育事业发展步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此外,昆明市还对《昆明市会展业促进条例》、《昆明市流动人口管理条例》以及《昆明市执法责任制条例》等15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调研论证,对10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立法前期调研,提前分析研究法规起草中的主要问题和重点难点,着力突出条文内容的科学性。
48%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强化法规立项主动,围绕立法价值取向和功能发挥,树立“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立法理念,立足昆明实际,科学优选立法项目。去年初,昆明市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从社会各方征集的法规项目意见中比对优选出14个进入立法计划,占年度立法任务的48%。全年,共邀请代表879人次参与立法工作,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和修改《昆明市轿子雪山保护和管理条例》2件议案,拟列入2015年立法项目。
17次
据悉,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还紧扣昆明市发展主题和社会民生改善,综合运用多重监督方式,加强对经济建设、社会民生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有力回应人民期待。一年来,共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9次,组织执法检查3次,开展专项视察11次、专题调研17次,对学前教育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
今年,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将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健全法规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积极促进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结合。还将积极改进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工作,提高解决率、落实率,激发代表依法履职积极性,推动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同时,加强调查研究和对外宣传,切实推进法治体系在昆明市范围内的实践、探索和创新。本报记者 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