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查处42名县处级以上干部
[作者:发布时间:2015-01-22 11:11来源:都市时报]

昆明市第十三届人代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两院”报告

去年昆明市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案件36件

■ 都市时报记者 许孟婕

昨日,昆明市第十三届人代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朝峰指出,2014年,全市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11件284人,其中处级干部18人、厅级干部1人;审结故 意杀人、抢劫、绑架、强奸、毒品和暴力恐怖犯罪等案件1966件。其中包括昆明火车站“3·01”暴力恐怖案、全省首例利用网络扰乱市场秩序和公共秩序的 董如彬非法经营寻衅滋事案等一批大案要案和新类型案件审理工作。并妥善做好涉案金额5204万元、受害人达1093人的“共盟”集团集资诈骗案的后续工 作,全力挽回经济损失,努力化解矛盾。

罗朝峰还强调,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罪行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犯、初犯、偶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沈曙昆介绍,去年全年,昆明市深入开展反暴力恐怖斗争,第一时间介入“3·01”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快速准 确批捕起诉犯罪嫌疑人,打击了暴恐分子的嚣张气焰。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涉枪涉爆、“两抢一盗”等影响群众安全的犯罪。

全市检 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37件280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228件,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案件36件,查处涉嫌职 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42人,如查处了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副巡视员王宝基、玉溪市通海县原县委书记张延明、昆明市农业局原局长郭焕波、昆明市官 渡区原区长刘毓新收受贿赂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彰显惩治腐败的决心。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0件65人,如 查处了省、市商务系统市场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在国家“南菜北运”项目中滥用职权为相关企业违规套取财政补贴1600余万元的犯罪案件。

法院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00243件,审结92403件,结案率92.2%,收结案总量同比上升8.0%和5.8%。其中,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6962件,审结32845件,结案率88.9%。

A

严厉打击犯罪

刑事案件9861件

受理各类刑事案件9861件,审结9180件,结案率93.1%。

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强奸、毒品和暴力恐怖犯罪等案件1966件。

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11件284人,其中,处级干部18人,厅级干部1人。

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财产犯罪案件2300件。

宣告缓刑1725人;对不构成犯罪的34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对22758名确有悔改表现的罪犯依法予以减刑、假释。

营造和谐环境

结案率91%

结案标的额99.8亿元

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7896件,审结43576件,结案率91%,结案标的额99.8亿元。

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相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0185件,为老人、妇女、儿童等群体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203万元。

审结房屋买卖、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案件8029件,结案标的额46.6亿元。

审结物业服务、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土地承包、征地补偿等案件2287件。

审结企业破产、票据等案件2187件。

审结环境保护案件125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42件。

受理各类行政案件549件,审结458件,结案率83.4%;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22件。

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8573件,执结15892件,执结率85.6%,执行到位率75.4%,执结标的额158亿元。

完成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恤金、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等10类815件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执结率100%,涉案标的额4893万元,执行到位率71.7%。

司法公开公正

483件  36867人次

实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4711篇,其中中级法院公布10211篇。开展阳光司法、示范庭审和网络直播三项活动483件次,听众达36867人次。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6次,评查案件3138件。

中级法院个案平均审理天数与上年同期相比缩短了3.1天,基层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28466件。

调撤案件21591件,占结案总数的40.2%。

增选人民陪审员944名,人民陪审员全年参与审理案件12801件。

创建全省首家专门建制的未成年人审判庭。未成年人审判庭审结刑事案件133件,民事案件44件,减刑假释案件1553件。

践行司法为民

3028件

95. 9万元

全市两级法院全面完成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全年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来访群众导诉分流4399人次,现场办理案件查询、收转材料等办理类事项19702件次,受理立案、申请、异议等受理类事项3525件次。

开展预约立案、庭前调解、巡回审判,巡回审理案件2446件;接待信访群众3028件次,在全省率先开通远程视频接访。

对112人进行执行救助,发放特困救助金95.9万元,为73名特困涉诉信访人发放救助金59.5万元;依法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2840件508.9万元;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96名。

加强队伍建设

开展法官对宪法宣誓、重温法官誓词、争先创优等活动。

组织各类培训讲座83期,参加人员达5115人次。

自觉接受监督

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免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79名。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办理督办案件(事项)97件。

接受代表、委员视察3次,邀请140余名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和宣判。

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23次,参与讨论案件60件。

法院工作

存在的问题

1、 审判的质量、效率和效果仍需提升。

2、 执行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破解,“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还客观存在。

3、 信息化建设滞后,对法院管理、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支撑作用不强。

4、 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力度不够,两级法院在执法思想上需进一步统一,执法规范化上有差距。

检察院

A

维护社会稳定

刑事案件批捕8592人

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592人,同比下降10.4%,提起公诉12782人,同比上升6.8%。

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涉枪涉爆、“两抢一盗”等犯罪,批准逮捕4652人,提起公诉5858人。

依法惩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实施的犯罪,批准逮捕29人,提起公诉33人。

坚决打击“黄赌毒”犯罪,批准逮捕1465人,提起公诉1698人。

参与晋宁县广济村“10·22”、富有村“10·14”事件处置工作,对构成犯罪的批准逮捕31人。

推进反腐倡廉

立案237件

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37件280人,同比分别上升12.3%和6.9%。

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228件,同比上升16.9%,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案件36件,查处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42人,同比上升75%。

查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嫌疑人78人,同比上升5.4%。

查办征地拆迁、医药卫生、“三农”补贴、社会管理等与群众生产生活、生存发展密切相关的职务犯罪案件81件103人,查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贿赂犯罪36人,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犯罪案件6件6人。

协助外地检察机关抓获职务犯罪嫌疑人76人,追捕在逃人员5人,通过办案挽回8012.4万元经济损失。

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0件65人,其中,重特大案件34件,同比上升78.9%,县处级人员涉嫌犯罪8人。

维护司法公正

监督撤案130件

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30件。

对侦查活动、刑事审判过程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71次。

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准逮捕2137人,不起诉149人。

为促进庭审量刑更加规范,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5514件。

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579件。

对应当逮捕而未逮捕的,追加逮捕450人。

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258人。

依法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831人。

立足检察职能

提起公诉699人

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460人,提起公诉699人。

查处在资源开发、产权交易等领域涉嫌贿赂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35人。

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处职务犯罪嫌疑人106人。

打击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批准逮捕77人,提起公诉197人。

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以及假药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11人,提起公诉28人。

加强队伍建设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有54个集体、126名个人荣获市级以上表彰。

完成了超标准办公用房的清理调整,会议次数减少35%,简报期数减少21%,“三公”经费下降31%。

轮训检察人员800余人(次),为基层招录40名检察人员。

F

强化自身监督

认真办理10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并及时答复。

在检察决策和司法办案过程中充分听取意见,接受监督,人民监督员监督拟撤案、拟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7件。

检察工作

存在的问题

1、 检察工作中服务大局的意识不强、思路不宽,习惯就案办案、按部就班,办案效率、效果不够明显。

2、 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惩治和预防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的力度和效果与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

3、 一些检察人员公正司法、保障人权的理念树得不牢,司法办案中存在案件质量不高、办案方式不规范等问题,自身监督工作仍需加强。

4、 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专业化结构不尽合理,专家型、复合型人才缺乏。


网络、技术支持电话0871-65317820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59号
Copyright © 2013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市人大备案号:滇ICP备11006549号-1
技术支持: 昆明信息港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9号楼 电话:0871-6313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