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市农村常住人口详情普查的建议
[作者:发布时间:2015-01-21 15:05来源:大会秘书处]

富民代表团   杨志刚

一、 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流向城市,选择在城市择业、生活、安家。这种人口流动无论从规模还是动力上都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将对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模式、城镇规划、新农村建设、以及文化、文明的进步产生深刻的、长远的影响。诺贝尔奖得主,美国经济学家斯提格利兹说过,21世纪将发生两件影响人类历史的大事,即美国的高科技和中国的城镇化。

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召开以来,保障和改善民生成了各级政府的工作重点。

为缩小城乡差距,保障和改善农村人口的生活质量,必须在城乡规划、城乡统筹、社会保障等方面提高行政部门科学决策的能力。因此,认真做好全市农村常住人口的详情普查,取得基础的民生数据用于科学决策,就成为了实现上述工作目标不可缺少的环节。

二、 存在的问题

1. 目前,我市农村空心化问题日趋严峻,传统意义上的农民(特指以家庭或个体为中心,以农、林、牧、渔为主业的人口)已经越来越少。农村青壮年劳动人口,无论其文化程度、家庭背景如何,都普遍选择在城市就业或生活。他们实际上已经成为了本地或外地的城镇常住人口。由于传统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和投入产出比极低,农村人的八零后、九零后、零零后的几乎全部人口,以及部分已经习惯城市生活的七零后和六零后已经脱离了农业生产。并且,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将不会再返回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农村现在已经成了老人和儿童留守的据点,成了“城里人”节假日或闲暇时探亲访友的暂栖之地。

2. 目前采用的城镇化率在统计方法和统计口径上有很大局限,与实际情况相差很远。城镇化率的定义是城镇常住居民占本地区总人口的比例。但是,在目前的统计工作中,许多长期生活、工作在城镇中的农村户籍人口并未在当地有关部门登记,造成城镇人口的数据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另一方面,由于农村的空心化问题,许多登记在册的农村户籍人员并未在本地区生活、工作。特别是35岁以下的劳动者,绝大多数都选择离开农村到本地或外地城镇生活、工作。因此,本地区的实际常住人口总数和过去的官方数据差距很大。

不实的人口统计数字会对政府决策带来很大的误导。政府工作报告上的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收入由于计算基数不对,不能客观反映农村常住人口的实际生活状况,更不能客观反映空心化后许多农村贫困老人和贫困儿童的实际生活状况。

3. 全国范围内的人口普查工作属于静态普查,最近一次普查已过去四年时间,不能准确反映城镇人口结构的现状和人口流动的趋势。由于我国目前还在实行城镇和农村人口的双重户籍管理制度,鉴于上述第2条所述原因,人口普查所得到的数据不够严谨,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难以全面、客观反映农村人口的实际情况。

4. 由于我国实行城镇和农村双重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农村绝大多数60岁至80岁的老人每月只能领到70元的养老金。绝大多数80岁至90岁的老人每月只能领到105元的养老金和补贴。绝大多数90岁以上的老人每月只能领到185元的养老金和补贴。通过对富民县款庄镇贫困老人的调查,60岁以上的贫困老人约占老人总数的7%左右。贫困的原因很多,有子女不孝,有天灾,有生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等,其生活困难情况难以想象。而农村贫困老人和农村贫困儿童一样是社会上的极弱势群体,由于没有用于改善民生的决策数据和依据,以及少有社会各界的关注,他们的贫困状态经常被漠视。

三、 建议

1. 建议成立市农村常住人口详情调查领导小组,由统计局、计生局、公安局、民政局的相关部门合作办公。组织各区县、乡镇(街道)、村委会配合对全市农村常住人口的详细情况做一次普查。比较起统计城镇常住人口,农村常住人口的统计相对容易,本地区的实有人口总数应该是城镇常住人口和农村常住人口之和。

2. 农村常住人口的统计,不应仅仅按户籍进行登记,不应包含那些在本地和外地城镇生活、就业的农村户籍人口。农村常住人口包括从事农业和非农产业的人口,而非农产业人口在将来其中的绝大部分及其子女会迁移到城镇,成为城镇常住人口。因此,长期看来,真正纯粹从事农业的人口,才是农村常住人口,而且,从经济规律上讲,这一人口只会越来越少。

3. 建议将农村常住人口普查工作作为政府的常态工作来抓,各责任部门、各区县、乡镇(街道)、村委会应有专人负责。每年将农村常住人口情况做动态统计和汇总,作为城乡规划、城乡统筹、社会保障、民生改善、新农村建设的决策依据。

4. 建议在每年的政府预算中设立专项人口普查经费。

5. 建议采用现代化的办公设施和软件,做到人口普查的及时、准确、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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