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代表团 杨兴秀
昆明是全省的中心城市,也是少数民族大杂居的地区,下辖3个民族自治县,有彝、苗、回等世居少数民族。苗族是昆明的主体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禄劝、寻甸、富民、五华、西山、安宁等县市区,总人口约5.1万多人,苗语滇东北次方言是昆明苗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是我市仅保存的两类重要少数民族文字之一(苗文、彝文),也是全省14个少数民族18个语种文字之一。文字由107个声母, 40个韵母, 8个调值组成,书写规范美观,构字严谨,被称为“象形拼音文字”,是中华民族文化绚丽的一枝花。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提供了法律保障,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 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发展的决定》、《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为民族工作加强了政策保障。近年来,在市民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有的县区为语言文字和苗学研究做出了示范,对推动苗族文化事业做出了一定贡献,如禄劝民宗局投入20多万元出版《苗汉词典》并在全市首家成立了苗学研究会。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大众化、市场化冲击,苗族语言文字言传和应用正面临着失传的问题。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对进一步传承和发展、规范应用,推动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建议市级有关部门加强苗族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视力度,采取定期培训、定向培养等机制,巩固和发展苗族语言文字,进一步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