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的建议
[作者:发布时间:2015-01-20 13:59来源:大会秘书处]
东川区代表团  李增平  邹康

一、 依据

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昆明市北部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和东川区交界处,是我国青藏高原以东地区海拔最高的山地,也是北半球该纬度带上最高的山地之一。保护区由禄劝辖区(7214.6公顷)和东川辖区(积9241.4公顷)两部分组成,总面积16456.0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3797.8公顷;灌木林地面积7630.4公顷;未成林地面积42.0公顷;宜林与无林地面积4534.8公顷;保护区林地总面积为16005.0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97.26%。保护区森林覆盖率69.4%,属于森林和野生动物类中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面积6587公顷,占43%;缓冲区面积4114.5公顷,占25%;实验区面积5754.4公顷,占34.97%。作为滇中地区的第一高峰,轿子山主峰海拔4344m,保护区涉及2个县(区)、6个乡(镇)、16个村委会、2个国营林场。

保护区共记录维管植物1611种,陆生脊椎动物293种。有国家I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种,即攀枝花苏铁和须弥红豆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7种。国家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林麝1种,国家Ⅱ级保护动物有中国穿山甲、豺、黄喉貂、水獭、大灵猫、小灵猫、斑灵狸、中华鬣羚、川西斑羚等10种。

保护区保护主要保护以急尖长苞冷杉林、高山柏林、高山松林、黄背栎林等为代表的滇中地区唯一植被类型及森林生态系统;以攀枝花苏铁、须弥红豆杉、西康玉兰、丁茜、乌蒙绿绒蒿、东川当归、林麝、中国穿山甲、大灵猫等为代表的珍稀濒危、特有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第四纪冰川遗迹尤其是冰蚀地貌;保护长江上游重大水利工程的重要水源涵养地和昆明地区的生态屏障。

1994年3月,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云南轿子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011年4月,国务院批准建立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2年12月,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于2013年5月17日挂牌成立,为正县级事业单位,行政业务归属于昆明市林业局,与“两区”管委会合署办公。

国务院批准保护区晋级及保护区管理局成立,标志着轿子山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事业进入了一个更加科学、更加有效保护的历史阶段。然而,在实际管理中还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亟待解决:

1、 机制不健全,关系没有理顺。管理机构人才资源缺乏、技术力量薄弱、资金匮乏是制约保护区开展建设保护工作的“短板”。管理机制、资源开发与保护管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不顺。

2、 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严重滞后、不能适应保护区保护、建设和发展的客观需要。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还停留在简单管护的层面,未能有效进行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还没有自给能力,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旅游开发矛盾突出。

3、 自然保护区跨禄劝、东川两个县(区),涉及6个乡(镇),16个村委会,居住和土地还在保护区内的村民还有75户339人。生产方式落后,主要靠种植和放牧为生,对保护区资源依赖度较高,放牧现象禁而未止,生产生活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的破坏和影响很大。

二、 建议

1.正确处理好自然保护区保护与开发的关系,以“国家公园”的形式进一步完善保护区生态旅游机制,解决生态保护和旅游开发的矛盾。

2. 进一步理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关系,保护区管理局设立为市政府直属工作机构,赋予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解决没有执法权、多头管理的问题。

3. 加强自然保护区基础建设。给予增加适当编制,配备所需专业人员;设立林区派出所;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

4. 对居住在保护区内的75户村民实施异地搬迁。建议可参照东川区“三期”移民搬迁的政策标准,一次性搬迁至倘甸产业园区。

5. 加大对自然保护区周边村庄环境治理力度,建设必要的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确保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系统及水源不受污染和和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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